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6 年 3 月 1 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
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韩建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对象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特定投资者在公
司获得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与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1,333.30 万股。其中,
韩建集团承诺不参与询价,但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不少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
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 23.27 元/股(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具体发行
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韩建集团不
参与本次询价过程中的报价,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
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等颁布的相关规定,韩建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可
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26.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补充PCCP业务营运资金 23,026.00 23,026.00
2 偿还银行贷款 8,000.00 8,000.00
合计 31,026.00 31,026.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所筹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北
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本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编制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
本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韩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拟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参与认
购不少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