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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0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2016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6年2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
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
转让所持有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长光华芯 51.01%的股权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以挂牌交易形
式转让,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挂牌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巨
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有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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