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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董事会
提议理由:为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
送红股(股)派息(元)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 10股 2 1.00 3
分配预案:以 201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576,081,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转 5股。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与会 6名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在考虑公司 2015年末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情况,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 201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现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降低投资者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四、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前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监
高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截至本信息披露公告日前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监
高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增持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公司 B股 19,930,039股
(三)自本信息披露公告日起 6个月内,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现任董监高人员均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
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1,576,081,909股增加至 2,364,122,864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转增后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摊薄为转增前的1/1.5。
2、截至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披露前 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
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未来 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15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