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百花村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05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向各位董事汇报2015年度的工作
情况,请审议。
    2015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5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
    公司2015年6月5日董事会换届,组成了新一届董事会。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
议,我们均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各次会议,4名独立董事均没有缺席。
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我们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
关人员进行交谈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我们认真
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审查表决程序。我们认为2015年度公司所有方案的提
出、审议、表决符合法定程序,规范、合法、有效;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需
求,未对2015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同时我们也就
2015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朱玉吉           4              3              1
薛斌             4              3              1
王建军           4              3              1
蒋洪文           4              3              1
    二、 2015 年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 年度经营
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评议与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
见。
    2015年4月21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鸿基焦化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认为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
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
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
《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2015年4月21日,对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议案的审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做出的 201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2015年4月21日,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为鸿运物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上述监管文件
的要求,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2015 年 4 月 21 日,对《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的资格和能力。
       2015 年 4 月 21 日,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相关条款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2015 年 10 月 9 日,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停牌有利于公司
推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2015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经
营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我们随时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如业务发展、财务运作、风险控制等,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有力的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我们在公司年报的
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主动向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投资者的权益。
    2、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3、努力加强自身学习,我们注重不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新的一年,必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朱玉吉、王建军、薛斌、蒋洪文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