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1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截至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 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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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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