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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03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6-014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号),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宜通世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实
施工作(募集配套资金择期再行实施)。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方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及承诺目前履行的
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一)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承诺
物联投资、汇智投
                       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
资、万景控股、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伟、胡勇、郑小虎
                      (二)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确认与承诺
                       一、本人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
                   宜通世纪及其子公司(包括天河鸿城)的资金。
                       三、本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胡伟、胡勇
                   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四、天河鸿城的主营业务系为客户提供通信网络设备和通信网络服
                   务,其合法拥有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潜在的权属
                   纠纷,天河鸿城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不存在质押、留置、被采取司法措施
                   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五、若天河鸿城以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存在瑕疵或发生任何权
                   属纠纷导致宜通世纪或天河鸿城遭受损失的,本人保证向宜通世纪、天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6-014
                   河鸿城作出补偿,且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本人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
                   宜通世纪及其子公司(包括天河鸿城)的资金。
                       三、本人是中国香港居民,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郑小虎         讼或仲裁的情况。
                       四、天河鸿城的主营业务系为客户提供通信网络设备和通信网络服
                   务,其合法拥有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潜在的权属
                   纠纷,天河鸿城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不存在质押、留置、被采取司法措施
                   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五、若天河鸿城以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存在瑕疵或发生任何权
                   属纠纷导致宜通世纪或天河鸿城遭受损失的,本人保证向宜通世纪、天
                   河鸿城作出补偿,且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本企业为依法成立及合法存续的企业,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不会以任何方式
                   占用宜通世纪及其子公司(包括天河鸿城)的资金。
                       三、本企业成立至今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物联投资、汇智投
                       四、天河鸿城的主营业务系为客户提供通信网络设备和通信网络服
  资、万景控股
                   务,其合法拥有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潜在的权属
                   纠纷,天河鸿城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不存在质押、留置、被采取司法措施
                   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五、若天河鸿城以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存在瑕疵或发生任何权
                   属纠纷导致宜通世纪或天河鸿城遭受损失的,本企业保证向宜通世纪、
                   天河鸿城作出补偿,且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第一条本次交易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宜通世纪、天河鸿城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第二条 本人在天河鸿城任职期间或是天河鸿城股权变更登记至宜
                   通世纪名下之日起五年内(以前述两个期间长者为准),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宜通世纪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胡伟、胡勇、郑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宜通世纪
    虎         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
                   宜通世纪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
                   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
                   宜通世纪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宜通世纪主营业务相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6-014
                   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第三条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宜通世纪造成
                   损失的,取得的经营利润无偿归宜通世纪所有。
                       第一条本次交易前,本单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宜通世纪、天河鸿
                   城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第二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宜通世纪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宜通世纪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
                   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宜通世纪及其下属
物联投资、汇智投
                   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
  资、万景控股
                   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宜通世纪的方
                   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
                   使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宜通世纪主营业务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第三条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宜通世纪造成损失的,取得的经营
                   利润无偿归宜通世纪所有。
                       第四条本承诺函一经作出不可撤销。
                       第一条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
                   投资与宜通世纪、天河鸿城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第二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宜通世纪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
                   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
                       (一)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宜通世纪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不会投资任何与宜通世纪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三)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一步拓展现有业务范围,与
宜通世纪实际控     宜通世纪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保证将采取停止
    制人           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宜通世纪的方
                   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
                   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宜通世纪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
                   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第三条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宜通世纪、天河鸿城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样遵守上述承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规定,“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五条本承诺函一经作出不可撤销。
                        (四)不存在处罚、诉讼或仲裁的声明
胡伟、胡勇、郑小       最近 5 年内,本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6-014
       虎              1、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一、最近五年内,本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物联投资、汇智投       (三)其他不良记录。
  资、万景控股         二、最近五年内,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下
                   列情形:
                       (一)受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一)本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
                   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三年;
宜通世纪实际控
    制人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三)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
                       3、其他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6-014
           (五)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的承诺
                       本企业持有天河鸿城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为本企业实际合
                   法拥有,权属清晰,本企业对所持有的前述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
                   权,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其他潜
物联投资、汇智投   在纠纷,不存在任何信托、委托持股或是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
  资、万景控股     限制转让的任何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
                   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且上述状态将持续至标的股权登记至广东宜
                   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如发生任何权属纠纷,由本企业自行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汇智投资、万景控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股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本人/本企业保证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
                   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宜通世纪董监高、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
    物联投资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保证为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天河鸿城、宜通世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纪           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宜通世纪股东(或是股
                 东关联方)/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
                 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宜通世纪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
胡伟、胡勇、宜通
                 自身作为宜通世纪股东的地位谋求与宜通世纪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世纪实际控制人、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宜通世纪股东的地位谋求与
    物联投资
                 宜通世纪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与宜通世纪或下属子公司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6-014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宜通世纪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通世纪及宜
                   通世纪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承诺一经作出,不可撤销。
                          (八)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已有订单继续履行完毕外,天河鸿
天河鸿城、淘质折   城将不再与淘质折艺发生关联交易。淘质折艺将业务逐步减少,并自本
      艺           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1 年内完成注销手续。
                       二、本承诺一经作出,不可撤销。
                            (九)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下称“标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股份结束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同时,为保障本次交易盈利
                   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企业承诺在履行完相应全部业绩补偿承诺
                   之日后方可转让标的股份。在前述期间,未经宜通世纪书面同意,标的
                   股份不得设置质押、权利限制等任何权利负担。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宜通世纪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企业因宜通世
   物联投资        纪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宜通世纪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
                   诺的锁定期的,本企业保证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
                   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宜通世纪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宜通世纪《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十)委托持股及缴足出资相关责任的承诺
                       一、2011 年 12 月 5 日,经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委员会批准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胡伟、胡勇将其所持天河鸿城全部股权转让予万景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景控股”),但万景控股 46.8797%的股权
                   系胡伟委托代为持有,万景控股 39.8024%的股权系胡勇委托代为持有。
                   各方未按照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
                   企业的规定(2006 年第 10 号)》(自 2006 年 9 月 8 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关
                   于“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
  胡伟、胡勇
                   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的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的规定报商务部审
                   批。如天河鸿城因此受到处罚,或者天河鸿城或宜通世纪因此遭受其他
                   损失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天河鸿城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以来,公司股东未按照北京市东
                   城区商务委员会 2012 年 3 月作出的批复在两年内缴足出资,如天河鸿
                   城因此被吊销营业执照、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或者宜通世纪因上
                   述情况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十一)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宜通世纪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宜通世纪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以及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交易被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6-014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二)上市公司董监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
宜通世纪董监高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十三)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一、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宜通世纪董监高      照之日起未逾三年;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未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未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四)关于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相关责任的承诺
                         天河鸿城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的租赁房产若因未办理房屋租赁合
                    同登记备案事宜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由此给天河鸿城或
  胡伟、胡勇        下属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且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天河鸿城或下属子公司支付与前述损失等额的货币资
                    金。
          (十五)关于不占用天河鸿城资金及不要求宜通世纪提供担保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占
                    用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在任何情况下,本人不会要
  胡伟、胡勇
                    求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
                    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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