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樟
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23 号)》核准,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樟树市汇智通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景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北京天河鸿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公司现就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变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未考虑配套融资)
职务
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童文伟 董事长 24,882,000 10.88% 24,882,000 10.07%
史亚洲 董事、总经理 21,666,000 9.47% 21,666,000 8.77%
钟飞鹏 副董事长 20,293,200 8.87% 20,293,200 8.22%
唐军 董事 17,770,400 7.77% 17,770,400 7.19%
刘昱 董事 17,726,000 7.75% 17,726,000 7.18%
董事、副总经理、
吴伟生 9,982,400 4.36% 9,982,400 4.04%
董事会秘书
雷鸣 监事会主席 3,093,600 1.35% 3,093,600 1.25%
李志鹏 副总经理 3,032,000 1.33% 3,032,000 1.23%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
特此报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