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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03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福建东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人民币510万元
    一、 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资
人民币 510 万元与平潭知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知年投资”)共同设
立“福建东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占
该新设公司注册资本的 51%。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
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      称:平潭知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卓强
    合伙期限: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46 年 1 月 31 日
    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其简历:刘卓强先生,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法学学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硕
士。历任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中远物流澳大利亚公司经理、招商局物流集
团青岛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物流集团东北区域副总经理、总经理、重庆众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1-
                                                                            信息披露文件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知年投资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知年投资任职的情况,知年投资与公司不
存在任何利益安排。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公司名称:福建东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拟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拟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拟法定代表人:刘卓强
      拟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配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企业资产管
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中需审批项目);
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食用农产品、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民
用爆炸物品)的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
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
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设立目的及投资领域:公司本次设立新公司,旨在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并借助合作方在人才、
管理等方面优势,为公司切入供应链管理业务领域提供有效支持,进一步推动公司新业务的发展。
新设公司将以粮食流通行业为主线,依托大型央企物流公司的运输、仓储能力和全国网络布局,
进一步整合粮食供应链上的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截止本公告日,
福建东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成立且投资模式未确定,未开展任何实质性业务。
      上述新设公司的基本信息均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体
      甲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潭知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营业期限
      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0 年。
      (三)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营业执照签发
  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        现金
                                                                            之日起 90 日内
                                             -2-
                                                                          信息披露文件
         平潭知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营业执照签发
  2                                      490          49%       现金
             企业(有限合伙)                                            之日起 90 日内
                合计                    1,000        100%
      (四)合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合资方组成,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事
项由合资公司章程依法作出规定。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产生、职权和议事规则等事项由合资公司章程依法作出规定。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的产生和职权等事项由合资公司章程依法作出规
定。
      4、有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
理的职权、任期、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等事项由公司章程依法作出规定。
      (五)合作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合资公司成立后,除本协议约定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享有资产受
益、重大问题决策和依照法定程序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作各方应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不得直接干预合
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合资公司的人事安排和员工安置,由合资公司自主地独立地安排和安置。
      3、合作各方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及时提供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资料,并按照有
关部门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签署有关文件以及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六)其他约定
      1、违约责任:合同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因任何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守约方可
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项而产生争议,协议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资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合作方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使公司在立足主业发展的同时进一
步拓展新业务,发掘新的业务增长点,为股东带来更大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后
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3-
                                                                       信息披露文件
   受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本次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是否能够高效、顺利运营
并达成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合资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确保本次投资收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三)关于福建东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
   (四)平潭知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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