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发布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4),由于
工作人员文件版本调用错误,现就公告事项更正如下:
一、 特别风险提示
原文为:“1、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或“甲方”)与
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王控股”或“乙方”)设立
合资公司前期以人民币 1000 万元为限,持股比例为 0.01%,仅就上述 1000 万元
投资额为限承担损失。”
更正为:“1、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或“甲方”)与
关联方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王控股”或“乙方”)设立
合资公司以人民币 1000 万元为限,持股比例为 0.22%,仅就上述 1000 万元投资
额为限承担损失。”
二、 关联交易概述
原文为:(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第二段:“陕西华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项目公司,双方出资方式及占股权的比例为:星王控股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10 亿
元,占注册资本的 99.99%,陕西华泽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0.01%。”
更正为:(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第二段:“陕西华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项目公司,双方出资方式及占股权的比例为:星王控股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45 亿
元,占注册资本的 99.78%,陕西华泽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0.22%。”
三、 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政策和依据
原文为:(一)关联交易标的“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双方共同设立陕西华泽
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星王控股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10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99.99%,陕西华泽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0.01%。”
更正为:(一)关联交易标的“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双方共同设立陕西华泽
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星王控股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4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99.78%,陕西华泽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0.22%。”
四、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文为:(一)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
亿零壹仟万元(¥10.1 亿元),其中:甲方以现金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 万元)
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0.01%;乙方以现金人民币壹拾亿元(¥10 亿元)出资,占
注册资本的 99.99%;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合金材料、耐蚀材料和新能源电
池材料的研发、加工和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以最终登记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更正为:“(一)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拾伍
亿壹千万元(¥45.1 亿元),乙方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4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99.78%,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2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合金材料、耐蚀材料和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加工和销售(上述经营范围
以最终登记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