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东方钽业”) 因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色东方”)拟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系控股权转让,并将采取公开征集方
式进行,还可能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等后续安排,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2 月 2 日起停牌。
2016 年 2 月 5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中
色东方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123,433,1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本次股份转让公开征集
期从 2016 年 2 月 15 日起至 23 日止。在公开征集受让方征集期满后,
中色东方最终确认大连隆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泰
创投”)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拟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尚须中色东方与
隆泰创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016 年 2 月 29 日,东方钽业、中色东方及隆泰创投的实际控制
人励振羽签署了《关于重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意向书》 以
下简称“《意向书》”)。根据《意向书》,本次重组与本次股份转让互
为前提与条件,东方钽业拟将持有的主业资产出售给中色东方,将以
扣除主业资产外的其他资产与励振羽实际控制的大连远洋渔业金枪
鱼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枪鱼钓“)的 100%权益等值置换,置
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金枪鱼钓股东购买,上述
相关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结果来最终确定。
上述重组方案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
方钽业,股票代码:000962)自 2016 年 3 月 2 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
在 2016 年 4 月 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
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6 年 4 月 1 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
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预计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关于重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意向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