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签发了川华信审(2016)00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文)、《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 — 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5年1月9日修订)的要求,就贵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2015年度会
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
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2014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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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
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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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年度:201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占用
非经营性资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2015 年期初占用资 2015 年度占用累计发 资金的利息(如 2015 年度偿还累计发 2015 年期末占用资 占用形成原
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联关系 计科目 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有) 生金额 金余额 因 占用性质
无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度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 2015 年期初往来 2015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15 年度偿还累计发 2015 年期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资金的利息 往来性质
来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原因
联关系 目 (如有)
大股东及其附 泸天化(集团)
属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697,188.17 - 697,188.17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泸州弘润资产
大股东及其附
经营有限责任
属企业
公司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4,052,298.79 3,912,972.17 139,326.62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泸州盛源运业
属企业 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500.17 500.17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泸州天浩塑料
属企业 制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398.92 1,288.45 1,687.37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四川泸天化弘
大股东及其附
旭工程建设有 同一控股
属企业
限公司 股东 应收账款 2,260,837.93 - 2,260,837.93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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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度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 2015 年期初往来 2015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15 年度偿还累计发 2015 年期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资金的利息 往来性质
来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原因
联关系 目 (如有)
四川泸天化精
大股东及其附
正技术检测有 同一控股
属企业
限公司 股东 应收账款 650.99 650.99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四川天宇油脂 同一控股
属企业 化学有限公司 股东 应收账款 12,354,487.64 12,354,487.64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四川锦华化工 原联营企
属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业 应收账款 35,363,489.46 35,363,489.46 - 销售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桂林远东化工
属企业 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预付账款 1,127,985.93 1,106,500.00 21,485.93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泸天化(集团)
大股东及其附
有限责任公司
属企业
(注 1) 控股股东 预付账款 664,854,012.81 664,854,012.81 -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泸州弘润资产
属企业 经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预付账款 8,812,902.16 - 8,812,902.16 -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泸州盛源运业
属企业 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预付账款 863,097.96 - 863,097.96 -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泸州市天润实
大股东及其附
业有限责任公 同一控股
属企业
司 股东 预付账款 - 1,243,599.72 - 1,243,599.72 -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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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度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 2015 年期初往来 2015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15 年度偿还累计发 2015 年期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资金的利息 往来性质
来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原因
联关系 目 (如有)
四川泸天化弘
大股东及其附
旭工程建设有 同一控股
属企业
限公司(注 2) 股东 预付账款 64,133,950.00 - 64,133,950.00 -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四川天华股份 同一控股
属企业 有限公司 股东 预付账款 236,734,297.76 - 236,734,297.76 -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四川天乇科技 同一控股
属企业 有限公司 股东 预付账款 1,015,000.00 - 864,738.94 150,261.06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泸州天浩塑料
属企业 制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预付账款 2,667,296.00 106,827,497.83 109,494,793.83 - 购买商品 经营性占用
泸天化(集团)
大股东及其附
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应收
属企业
(注 3) 控股股东 款 556,322,601.81 7,268,402.30 563,591,004.11 股权转让 非经营性往来
四川化工控股
大股东及其附
(集团)有限责 原最终控 其他应收 生产保证
属企业
任公司(注 4) 制方 款 1,400,000.00 1,400,000.00 - 金 经营性占用
大股东及其附 四川煤气化有 同一原最 其他应收 销售二手
属企业 限责任公司 终控制方 款 381,495.38 381,495.38 - 设备 经营性占用
小计 39,813,179.93 1,661,301,697.95 7,268,402.30 1,708,072,206.57 311,073.61
上市公司的子 四川泸天化绿
公司及其附属 源醇业有限责 控股子公 其他应收 财务资助 非经营性往来
企业 任公司 司 款 65,821,122.38 65,821,1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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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5 年度往来
其它关联资金往 2015 年期初往来 2015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15 年度偿还累计发 2015 年期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资金的利息 往来性质
来 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生金额 金余额 原因
联关系 目 (如有)
关联自然人及
其控制的法人
其他关联人及
其附属企业
总计 39,813,179.93 1,727,122,820.33 7,268,402.30 1,708,072,206.57 66,132,195.99
注1:本公司向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水、电和接受其资产租赁业务。预付账款——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66,485.40万元,其中有49,120.00 万元系公司取得的银行生产经营资金贷款,按照银监会“三办法一指引”规定受托支付给泸天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退回部分,其余是经营性交易结算款。
注2:本公司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接受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务。预付账款——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本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413.40万元,其中:有4,300.00万元系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取得的银行生产经营资金贷款,按照银监会“三
办法一指引”规定受托支付给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退回部分,其余是经营性交易结算款。
注3:本公司转让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股权转让款,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在合同约定期内(2015年12月31日前)付清
股权转让款本金及利息。
注4:本期公司原最终控制方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划
转至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泸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故最终控制人变更为泸州市国资委。本期四川化工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退还了本公司前期缴纳的生产保证金70.00万元,其余70.00系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而减少。
法定代表人:宁忠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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