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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29
证券代码 601857         股票简称 中国石油        编号 临2016-00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0 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为首期发行,已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完成 135 亿元
规模的发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基础规模为人民币 10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0 亿元。
    2、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5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 1,311,084 百万元;发行人 2012 年
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5,323 百万元、129,577 百万元和 107,173 百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117,358 百万元(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
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无担保。
    4、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初始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80 亿元;品种二为 10 年期,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2016 年 3 月 2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
启动品种间回拨机制。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品种一的区间为 2.50%-3.50%,品种二
的区间为 3.00%-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向网
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于 2016 年 3 月 2 日 ( T 日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
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
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
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
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
市交易。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
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中国石油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债券受托管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
                     指   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
销商
                          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
本次债券             指
                          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中第二期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 150 亿
本期债券             指
                          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登记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承销团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元、万元、百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
                     指
亿元                      元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
合格投资者           指
                          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注: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期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10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
过 50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初始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0 亿元;品种二为 10 年期,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
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6 中油 03”;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6 中油 04”。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10、起息日:2016 年 3 月 3 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止;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2 止。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计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3 月 3 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3 日,前述日期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品
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3 月 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8、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
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
四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
销。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大
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
本期债券的监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为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的上级支行。
     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石油大厦支行
     账号:0200022429003101092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3、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
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
     24、拟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6 年 2 月 29 日)
       T-1 日            网下询价
(2016 年 3 月 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6 年 3 月 2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
                        《网下认购协议》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认购的各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2:00 前将认购款足额按时划至簿
(2016 年 3 月 3 日)
                        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2016 年 3 月 4 日)
       二、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50%-3.5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
价区间为 3.00%-4.0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必须在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9:00-15:00 之间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说明见附件),投资者的最低申购
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9:00-15:00 之间
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65608458、010-65608459、010-85130645、010-85130295;
    咨询电话:010-85130639、010-8513058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 年 3 月 2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初始发行规模为 80 亿元;品种二为
10 年期,初始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初始发行规模共计 100 亿
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
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
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3 月 2 日(T 日)至 2016
年 3 月 3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前开
立证券账户。
    3、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9:00-15:00 之间将以下资
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
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6 年 3 月 2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
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
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与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6 年 3 月
3 日(T+1 日)12:00 前按时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
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 中油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
证。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462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
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宜林
    联系人:纪伟钰、马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联系电话:010-59986223
    传真:010-62099557
    (二)主承销商
    1、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杜美娜、刘国平、王崇赫、任贤浩、王明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联系电话:010-85130656、010-85156322、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5
    2、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边洋、王卫屏、周赫佳、王艳晖、林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66568206、010-66568052、010-66568451、010-66568776、
010-66568410
    传真:010-66568704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刘华欣、尚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9092
    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韩翔、刘晓渊、王超、加龙、赵维、周伟帆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556
    传真:010-60833504
    5、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李硕一、马国栋、石珊、谢梦兰、尚粤宇、张国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 7 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06
    传真:010-57601990
    (三)分销商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钱卫
联系人:吴荻、陈志利、王迪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系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7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 1 号泰利名苑写字楼 A 座二区四层
法定代表人:侯绍泽
联系人:李明、季拓、赵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8 层
联系电话:010-51789165、010-51789084
传真:010-51789039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桓朝娜、阮洁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大厦 4 楼债券发行部
联系电话:021-20333219、021-20333395
传真:021-50498839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王仁惠、林豪、袁姣珑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8 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42、020-87555888-6040、020-87555888-6141
传真:020-87553574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刘思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20
    传真:010-88005099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洪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16 楼
    联系电话:010-56513134
    传真:010-56513103
    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晓娟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联系电话:022-28451679
传真:022-28451629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机构名称: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上交所账户名:                                          上交所账户账号:
                          品种一:5 年期(2.50%-3.50%),以下占比合计 100%
  主承            中信建投              银河证券         中金公司            中信证券          招商证券
销商(%)
  分销商       中银国际     国开证券     东海证券   广发证券   国信证券     华泰联合    光大证券   渤海证券
  (%)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10 年期(3.00%-4.00%),以下占比合计 100%
  主承           中信建投              银河证券          中金公司           中信证券           招商证券
销商(%)
  分销商     中银国际     国开证券      东海证券    广发证券   国信证券    华泰联合     光大证券   渤海证券
  (%)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说明见附件),下限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16 年 3 月 1 日(T-1 日)9:00 至 15:00 时之间连同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传真:010-65608458、010-65608459、010-85130645、010-85130295
咨询电话:010-85130639、010-8513058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6 年   月    日
附件: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
 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填报说明
     1、参与本次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本次债券可分为品种一:期限5年,基础发行规模80亿;品种二:期限10年,基础发
 行规模20亿;本期债券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0亿元;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
 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上限为100亿元(含100亿元)。
     5、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区间为 2.60%-3.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
 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2.70%                                   10,000
                  2.80%                                   40,000
                  2.90%                                   9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2.70%,该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2.70%,但低于2.80%时,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2.80%,但低于2.90%时,有效申购总额为5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2.90%,有效申购总额为140,000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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