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应龙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将所持有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 龙”)21,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用于贷款事宜。质押期限为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质权人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至 2016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持有马应龙股份 126,163,313 股, 占其总股本的 29.27%;本次质押了 21,00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4.87%;累计质押了 97,000,000 股,占其总股本的 22.50%。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中国宝安:关于马应龙股权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6-02-27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