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
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发布《新疆百花村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 2016-009),《新疆百花村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6-010),现再次就
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预计
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具体详见 2016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
2016-009)。
二、如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
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已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5-010)。
三、公司 2015 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5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