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接到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的函》,原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聂晓春女士因个人原因已调离该公司,不再担任该公司有关保荐代表人的工作,现改由保荐代表人韦荣祥先生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持续督导方面的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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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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