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ted Electronics Co., Ltd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现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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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Splendid Times Plaza #56 North 4th Ring Road (West)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80, P.R.C.
服务热线/ Hotline:400-650-9498 电话/TEL: 010-62602000 传真/ FAX: 010-62602100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ted Electronics Co., Ltd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光明
林 钢
李全
白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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