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之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在公司 1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