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广夏,证券代码:000557)
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2016 年 2 月 23 日、24
日、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偏离值达到 12%以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对可能导致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进行了核查,现将
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已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全部实施完毕(详见 2016 年 2 月 2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收到《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运价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宁夏宁东铁路
有限公司运价由 0.23 元/吨公里调整为 0.19 元/吨公里,不
分品类执行,并对超出基本运量部分的货物实行阶梯运价;
起码里程运距由 50 公里调整为 40 公里。本次运价调整将对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 2016 年各期的营业收入和
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目前尚不确定(详见 2016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4、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鉴于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前尚留有部分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未全部出售,不能
完全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1 条第
(一)款“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出售全部
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购买其他资产且实施完毕”的条件,公
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了《关
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 2016 年 2 月 23
日、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5、近期虽有涉及本公司的新闻报道,但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
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5 年度预计的营业收入约为 1,828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71 万元。公司将在 2015 年
年度报告披露后,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0 条的规定,重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股票
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尚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亦需报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故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