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陈国锋)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国锋 独立董事 7 7 0 否
公司在 2015 年度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
极参加了 7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有关资料,积极参与了各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一定依据。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2015
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1、在 201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 2015 年公司
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1.5 亿额度、关联方为公司授信提供担保、聘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3、在 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调整开发支
出资本化时点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聘任彭玲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乐珍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 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推举浦冠
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审计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
料,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 2015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
项工作,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执
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15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5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5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6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
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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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锋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