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 2016 年 2 月 15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王钦华先生召集,由其担任会议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184.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21%;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87.64 万元,同比增长 6.71%。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
计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51,876,399.02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327,698.11 元后,当年实现未
分配利润为 46,548,700.91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140,805,202.76
元,合计未分配利润 187,353,903.67 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在《上市招股意向书》中
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一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公司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9,36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5,872,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79,360,000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8,720,000 股。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
建立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
诺投入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
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
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机制
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公
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