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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25
债券代码:112233          债券简称:14 漳发债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02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6 年 02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02 月 23 日下
午 15:00 至 2016 年 0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21 楼公司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庄文海先生
     6.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01 月 30 日及 2016 年 02 月 2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284,709,31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2.20%,其中:(1)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284,560,99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32.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48,3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
份 8,918,7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770,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48,3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
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8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反对 138,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780,5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5%;反对 138,22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包括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于 2016 年 01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游东亮、詹俊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
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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