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有关情况:截止上海景兴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上海景兴
持有莎普爱思非限售流通股 2,450 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 15.00%。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上海景兴自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2016 年 2 月 22
日止已完成此前公布的股份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为 36.8 元/股至 37.6 元/股,减持总量为 500 万股。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非限售流通股
1,95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9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莎普爱思”)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景
兴”)《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通知》,现将其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
下:
一、股东持股的有关情况
截止上海景兴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非限售流通股
2,450万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5.00%。
根据上海景兴有关其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莎普爱思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上海景兴减持股份相关计划,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6-003)。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减持比例等: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其他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万股) (%)
自 2016 年 1 月 27
36.8 元/股至
上海景兴 日至 2016 年 2 月 500 3.06% /
37.6 元/股
22 日止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上海景兴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 持股股数 持股比例
其他
动人名称 (万股) (%)
上海景兴 1,950 11.94% /
(五)本次减持对本公司的影响:上海景兴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上海景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未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