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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夏: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23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0 年 9 月 16 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北
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第 13.2.6
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ST 广夏”。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
为 838.60 万元,低于 1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三)款的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5 年 3 月 4 日起继续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13.2.15 条第(一)款所述撤销股票交易退
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11 年 12 月 8 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银民
破字第 2-4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012 年 2 月
29 日,公司管理人将《重整计划》交由公司执行。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
调整、股票划转、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等实质性工作。2013
年 2 月 20 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银民破产字第
2-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公司在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进行重大
资产重组且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
条所述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获得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宁夏
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
复》。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宁夏国
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家企业发行 872,670,984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将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00,430,245 股股份回购注销。重组完成后,宁夏宁东铁路
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
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工作实施完毕,已
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1 规定的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
    1、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宁夏宁东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过户登记至公司名
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向公司出具
XYZH/2016YCA10004 号 《 验 资 报 告 》; 公 司 发 行 的
872,670,984 股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1 日登记至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5 家企业名下,并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上市;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00,430,245 股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完成注销手续。
    2、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控股企业,主营铁路开发建设和经营管
理、仓储和物流、机电和车辆维修、酒店管理,酒店、住宿、
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品种植、加工、销售。该
公司是一个完整的经营主体,在进入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
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3、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宁夏宁东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的净利润为 7,661.99 万元。
       4、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 年《广夏(银
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XYZH/2014YCA1048-6)和 2015 年 1-6 月《广夏(银川)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备 考 财 务 报 表 审 计 报 告 》
(XYZH/2015YCA10077), 本次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
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变动幅度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27,413.40     518,108.64        1789.98%      27,595.44   518,009.07     1777.15%
负债总额       13,297.58     111,897.92            741.49%   13,489.12   117,403.12       770.35%
归属于母公司
               14,065.98     406,160.87        2787.54%      14,056.38   400,556.01     2749.64%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491.05       28,737.37        5752.22%        838.60     67,508.10     7950.05%
利润总额          18.13        7,342.06    40396.75%           176.57     17,499.59     9810.89%
归属于母公司
                    5.99       6,144.20   102474.29%          117.28      15,782.09    13356.73%
股东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01            0.04        3900.00%        0.0017          0.11     6370.59%
(元/股)
       从上表可以看出,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
经营业绩明显改变。
      (三)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 条规定的对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其他情
 形。
       1、 公司 2013、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
       2、 公司 2013、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均为正值;
       3、 公司 2015 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为 1,828 万元,大于
1,000 万元;
       4、 希格玛会计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
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5、 不存在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
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情
形;
       6、 不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
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的情形;
       7、 不存在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形;
       8、 不存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
安机关的情形;
       9、 不存在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10、 不存在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申请的情形;
       11、 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
       12、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
的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自 2012 年 2 月 29 日成立至今,认真
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恢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能力;公司大额债务已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予以清偿,
不存在银行账户、资金和资产被冻结、质押的情形;自 2012
年 2 月 29 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
金或违反规定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综上,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
实施退市风险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决
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
风险警示”,并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广夏”变更为“银广
夏 A”。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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