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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2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 维)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2次)、4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了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
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7次独立意见。
    (一)2015年1月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二)2015年1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三)2015年3月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15年4月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15年4月1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2015年6月30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七)2015年8月1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2天。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
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二)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五、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障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 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   维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永奎)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12次)、4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了1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
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7次独立意见。
    (一)2015年1月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二)2015年1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三)2015年3月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2015年4月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15年4月1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2015年6月30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七)2015年8月1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2天。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
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二)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五、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障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 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石永奎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 农)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7日),公司共召开
了3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3次),本人出席了3次董事会。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
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3次独立意见。
    (一)2015年1月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二)2015年1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三)2015年3月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4天。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
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二)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五、 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   农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金峰)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
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9次),本人出席了9次董事会。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
期内,对相关事项共发表4次独立意见。
    (一)2015年4月3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5年4月1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2015年6月30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四)2015年8月1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2015年度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和公司财务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0天。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
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二)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
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五、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障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 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石金峰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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