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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23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
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条件下所做出的,该方案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
务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董事会继续聘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事先审核了公司预计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
交易议案时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石金峰                      张   维                   石永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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