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处置神州长城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处置神州长城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有神州长城股份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神州长城”,A 股股票代码:000018、B 股股票代码:200018)股份
43,141,032 股(A 股,下同),占神州长城总股本的 9.65%,该股份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因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拟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于 2016 年 3 月 9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期间,采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
持部分神州长城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含 2,000 万股,若此
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相应处理),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约占神州长城总股份的 4.4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神州长城 A 股股份将下降至 23,141,032 股(若
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相应处
理),约占神州长城总股份的 5.18%。
二、拟提请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以及根据资本市场发展动态,及时把握减持时机,
慎重处理好公司所持上述神州长城的剩余股份,拟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对神州长城股份 23,141,032 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股份做相应处理)进行处置(若上述第一次减持计划
2,000 万股在授权减持期间内有结余将同意一并授权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集中竞价)、减持期间、减持选择交易时机、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价格区间、签署与减持计划的相关协议、合同等。
具体减持程序为: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减持计划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经公司董事长
审批同意后报神州长城进行公告;然后根据减持计划中约定由管理层具体实施减
持方案。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