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九日上午 8:00 在中国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新
泰路 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雪厚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二零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载于《二零一五年年
度报告》),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二零一五年年度业绩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二零一五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
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二零一五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二零一五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同意提交二零一五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并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
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银行占用额为5,305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54%。报告期内,公司切实
遵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慎对待和处理对外担保事宜,没有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并能
得到有效的控制。今后,公司应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加强对外担保管理,
同时妥善处理已经提供的担保。
5、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没有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对报告期
末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主要是日常经营往来,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继续关注公司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
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