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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冀凯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16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冀凯股份
股票代码:0026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二月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冀凯股份”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在冀凯股份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1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15
第五节资金来源.................................................................................................. 19
第六节后续计划.................................................................................................. 20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2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5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6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7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30
第十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1
第十三节财务顾问声明...................................................................................... 32
第十四节备查文件..............................................................................................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33
       二、备查地点.............................................................................................. 33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34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冀凯股份          指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卓众达富   指   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水杉元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指   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本财务顾问       指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第 1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第 16 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卓众达富概况
    企业名称                      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委派王连兴为代表)
    认缴出资                               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年01月05日
    合伙期限                                   永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554501J
                    投资兴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
    经营范围        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国内贸易
    通讯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联系电话                                 010-5676008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卓众达富全体合伙人名称及出资情况如下图所示:
                                  潘超                     刘学领
                            10%                                   90%
              向冬莲                 天津墨腾利赢商贸有限公司
                                                                                                                                       王传生
             0.1%                                  99.9%
                                                                                                                                                100%
                               深圳晟运来商贸
              郭军                                     刘盛宇                刘伟               许鸿宇   吕秀秀                 大连振杰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出资 1,000 万          出资 69,000 万万     出资 150 万                                                           出资 100 万                   出资 49,900 万
                                                                  出资 700 万        出资 150 万
占比 1.43%             占比 98.57%          占比 15%                                                              占比 0.2%                     占比 99.8%
                                                                  占比 70%           占比 15%
                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                         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                                                   普                                                有
          出资 100,000 万      限                           出资 2,000 万           通                            出资 98,000 万      限
                               合                                                   合                                                合
          占比 50%             伙                           占比 1%                                               占比 49%
                                                                                    伙                                                伙
                               人                                                   人                                                人
                                                                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具体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出资人       合伙人性质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
深圳水杉元和投资
                     普通合伙人         现金                2,000          1.00%
有限公司
山东达能工贸有限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00        50.00%
公司
北京富邦恒业科技
                     有限合伙人         现金               98,000         49.00%
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 153,705 万元,山东达能工贸有
 限公司和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实缴出资 77,150 万元和 76,555 万
 元。
         (二)普通合伙人概况
         卓众达富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其为一家在深圳注
   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                                        刘伟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03月24日
  合伙期限                                        永续经营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                                   33508435-7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经
                                             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刘伟                        700                      70%
股权结构
                          刘盛宇                       150                      15%
                          许鸿宇                       150                      15%
                   水杉元和于2015年4月29日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为
备注
                   P1011437
       (三)有限合伙人概况
       1、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中光明街15号院内5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军
注册资本                                          7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年07月01日
合伙期限                                              永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751779203P
                       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建材、办公用品、计算机及配件、家用电器
经营范围           及配件、空调制冷设备及配件、日用品、百货、非专控通讯设备;计算机
                                                 信息技术开发。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郭军                      1,000                   1.43%
                   深圳晟运来商贸有限公司                69,000                   98.57%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府前街9号
法定代表人                                        吕秀秀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5年09月15日
合伙期限                              200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4日
营业执照号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                                  78099868-3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投资顾问;设计、制作、代理、发
经营范围          布广告;货物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家具、日
                                               用百货。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股权结构                   吕秀秀                     100                    0.20%
                 大连振杰科技有限公司                49,900                 99.80%
二、卓众达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合伙协议由卓众达富(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深圳水杉元
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普
通合伙人以下合称“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
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性规范,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在深圳签署。
    (一)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
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全部归属
于执行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三)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及期限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
    合伙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
资基金;投资顾问、投资咨询;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经
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
    合伙期限:永续经营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共计人民币 20 亿元。
    1、普通合伙人: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2,000 万元
    首期实缴出资 0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
2035-12-31 前缴足。
    2、有限合伙人: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
    首期实缴出资 0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
2035-12-31 前缴足。
    3、有限合伙人: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98,000 万元
    首期实缴出资 0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
2035-12-31 前缴足。
    (五)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企业支付约定费用后的利润由合伙人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第一轮分配:首先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直至各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第二轮分配:若经过第一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现金,则该等可分配现金的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0%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该等可分配现金的 20%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前款所指约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管理费及合伙企业自身应承担的场地
租金、审计费、工商年检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其中固定管理费按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的 1%计提,按年支付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如合伙企业发生亏损,在总认缴出资额度内,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六)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
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他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
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
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
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他权利和责任)。新入伙的普
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
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
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和合
作人。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
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
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七)争议解决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
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向仲裁
机构申请仲裁。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本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本合伙企业清算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三、信息义务披露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卓众达富实际控制人
    水杉元和为卓众达富的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卓众达富,
而水杉元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伟先生,因此卓众达富的实际控制人为
刘伟先生。
    刘伟,男,汉族,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2301031968*****514。清华大学工商管理 EMBA 硕士。1989 年 9 月-1995
年 7 月黑龙江省建设集团,历任技术员、工程师、经营科长、团总书记;1995
年 7 月-2008 年 9 月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处长、分公司总经理、工
会主席;2008 年 9 月-2015 年 2 月任北京点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到本报告书签署日,刘伟先生持有北京点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9%的
股份。北京点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投资咨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及财务
数据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卓众达富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其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
资咨询;项目投资,由于设立时间较短,主营业务暂未开展,暂无相关的财务数
据。
    卓众达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水杉元和,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3-12 月
资产总计                      1,537,176.57
负债合计                      8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7,176.57
资产负债率                    52.04%
利润总额                      -262,823.43
净利润                        -262,823.4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人员情况
    卓众达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连兴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连兴                          2323261980********       中国    深圳     否
             委派代表
    王连兴先生最近 5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相关处罚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出具承诺
函,其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
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其最近五年内未
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到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
务合伙人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卓众达富将成为冀凯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未来,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整合优质资产,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卓众达富持有上市公司 29.00%的股份。未来十二个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将在合适的时机继续受让上市公司的股份,若后续拟
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本次协议受让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 月 8 日,卓众达富全体合伙人召开会议,做出同意本次权益变动
的决定,即同意卓众达富向冀凯股份控股股东霍尔果斯金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前为:河北冀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同)收购其持有的冀凯股
份 58,000,000 股股票,金额共计 1,537,000,000.00 元。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情况,协议受让霍尔果斯金凯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冀凯股份 58,000,000 股股份,受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
计增加 58,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29.00%。本次股权收购过程中不
存在接受其它第三方委托等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8,000,000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00%,卓众达富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股份转让协议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霍尔果斯金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2016 年 2 月 14 日
       (三)标的股份的转让及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并确认,其将合法持有、依法可以转让的标的公司 58,000,000 股股
份按每股转让单价为 26.50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 1,537,000,000.00
元。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及标的股份的过户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次股份转让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三个工作日
内打入甲乙双方共同以甲方名义开立的银行共管账户。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确保在本次股份转让款打入共管账户后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的申请及相应文件。在取得深圳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甲方应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交割登记。
    3、甲乙双方同意,股份转让过户交割登记完成后,乙方自动解除对共管账
户的共管手续,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应收据。
    (五)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有权且有能力签署
和履行本协议其项下全部权利义务。甲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和对其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确定的甲方应该
履行的义务。
    2、甲方应确保在标的股份过户交割前真实、合法、有效地持有拟转让的标
的股份,拥有合法有效地处分权利,依法可以转让给乙方;保证标的股份不存在
涉及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标的股份转
让的情形。
    3、鉴于乙方本次购买标的股份事宜系基于冀凯股份已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和披露信息。作为冀凯股份的控股股东,甲方承诺冀凯股份已公告文件和披露信
息系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能够确保乙方基于冀凯股份已公告文件和披露信息了
解冀凯股份的相关信息。
    4、在标的股份过户交割至乙方名下之日以前,甲方承诺标的公司不存在其
他未如实披露的负债、担保、诉讼/仲裁、刑事/行政违法行为、纠纷、侵权行为、
合同违约、应缴未缴税款、经营异常等重大事项。
    5、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承诺不存在侵占标的公司任何资产、资金且
未回归还的情况;没有利用控股地位侵害标的公司利益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
未如实披露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如存在上述情况给标的公司及乙方带来的损
失,由甲方承担赔偿乙方及标的公司损失的责任。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甲方不得非经营性占用标
的公司资产/资金或进行其他任何有损标的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得未经乙方书面
同意与标的公司发生任何新的关联交易。如甲方违反上述事项,非经营性占用标
的公司资产/资金的,应无条件地立即予以纠正解除占用事项并赔偿标的公司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乙方的损失。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与标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且该关联交易给
标的公司及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标的公司及乙方损失,并就关联交易与
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有,且因此造成标的公司损失)向标的公司进行足额赔偿。
    6、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将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主体资格及购买标的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备以其自身名义签署并履行
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2、乙方依法可以受让标的股份。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和对其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确定的乙方应
该履行的义务。
    3、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已取得了其内部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4、乙方购买标的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
股份转让款。乙方不存在替他人代持标的股份的情形。
    5、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时间和
内容等要求准备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变动报告等收购必备文件,确保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
交并披露收购必备文件。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双方的经营义务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交割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应按照管理人的
标准行使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标的公司
合法开展营业活动;确保标的公司开展正常且恰当的经营、运转,维护标的公司
商业信誉和客户关系;确保标的公司不签署、不承诺签署或不做出任何超出正常
业务范围且可能对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资产、负债产生不利影响的合同或承诺;
确保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进行任何损害乙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甲方违背上述义务导致上市公司或乙方损失的,应向上市公司
及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消除影响。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八)股份转让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利润分配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交割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不得促成标的公
司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利润分配事项。
    (九)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自甲、乙方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除
非经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进行变更或解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对本协议进行
变更或解除。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一)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
    (二)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
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股份转让款合计为 1,537,000,000.00 元,均来源于卓众达富的自有
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部分,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
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卓众达富已出具声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借贷部分,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
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资金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
产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卓众达富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 153,705 万元,有限合
伙人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和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实缴出资
77,150 万元和 76,555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卓众达富已将全额股份转让款 1,537,000,000.00 元打
入了股份转让协议指定的以霍尔果斯金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共
管账户。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
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能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对其资产、业务进行调整。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
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
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符合资本市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能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筹划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事项。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
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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