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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06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拟以人民币10,568.82万元的价格,向上海万达网络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金服”)转让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鼎信息”)522.1万股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报经本公司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
审核批准
    一、交易概述
    ㈠ 截止目前,本公司持有海鼎信息 722.1 万股股权,占现有总
股本的 24.3017%。本次拟向万达金服转让海鼎信息 522.1 万股股权,
保留 200 万股股权。
    ㈡ 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本公司持有
的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的决议;
    ㈢ 交易生效尚需报经本公司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
审核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万达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 227 号 3 楼 D-953
    注册时间:2015 年 3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曲德君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范围: 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
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市场
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研、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民意测
验),证券咨询,财务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从事计算机软件科
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
的销售,计算机数据处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金融
业务),企业兼并重组策划,会展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
信、金融业务),办公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㈠ 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合法持有的海鼎信息 522.1 万股股权。该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㈡ 交易标的对应的母公司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浦区练塘镇太阳岛经济发展城
    法定代表人:丁玉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71.4 万元
    成立时间:1997 年 1 月 8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营业范围: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多媒体
制作,计算机系统,工程设计、布线、集成,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
销售、培训,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有优先受让权的海鼎信息其他股东全部放弃优先受让权;
    3、根据海鼎信息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鼎信息资产总额 11,562.60 万元、负债总额 3,393.88 万元、
净资产 8,168.72 万元、每股净资产 2.75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9,279.54 万元、净利润 1,932.35 万元。
    4、海鼎信息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㈢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公司将根据上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要求,聘请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㈠ 交易价格:人民币 10,568.82 万元
    ㈡ 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交易对方在收到证明文件以表明协议书所列明的交割先决条件
均已满足的前提下,应在本次股权转让(投资)交割日(即 2016 年
3 月 31 日)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 10,568.82
万元。
    ㈢ 协议生效条件
    《上海海鼎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发协议书》已经
交易各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该项股权转让行为
已经本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㈣ 特别说明事项
    1、业绩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交易对方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海鼎信息在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和 3,000 万元,否则除交易对方外的本次转让股权的股东
应按照转让前的股权比例负责补足差额部分。
    海鼎信息在 2016、2017 年的净利润应遵循公司一贯的会计方法
和准则进行计算,并且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交易
对方、丁玉章共同认可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2、违约责任:交易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
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因违约导致交易对方价值降低给交易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守约方;任何一方违反在协议项下的声明、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
致使其他方于协议项下的目的不能实现,则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
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海鼎信息引进战略投资者、借力万达金服谋求
企业新的发展,是件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好事。如果本次股权转让项目
实施完成,也将有利于推动本公司业务发展,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如果本次交易成功,公司预计可获得约 9,000 万元的收益。届时
公司将及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项目实施尚存有不确定因素,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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