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变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不
变。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5日
收到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集
团”)通知,2016年2月3日,高金集团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熊海涛女
士向高金集团现金增资6,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高金集团注册资本
由117,800.00万元增加至120,10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熊海
涛。
该次增资前,高金集团持有公司25.98%的股权,冼燃、戴耀花、
凤翔、李学银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高金集团50.93%股权,冼燃、
凤翔、戴耀花、李学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增资完成后,高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冼燃、戴耀花、凤翔、
李学银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高金集团49.96%的股权;广州诚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高金集团48.13%的股权,熊海涛持有高金集团
1.91%的股权。熊海涛持有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01%的股
权,系一致行动人关系,熊海涛与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高金集团50.04%的股权。熊海涛变为高金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
高金集团本次增资之后,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所示:
熊海涛
99.01%
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1%
48.13%
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5.9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熊海涛女士编制了《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见2016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高金集团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须其他审批
程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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