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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0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联化”)及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州联化”)融资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对进出口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 亿
元,即对进出口公司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
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占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7.25%,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
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拟对江苏联化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4 亿元,
即对江苏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
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占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67%,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
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3、公司拟对德州联化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1.50亿元,即
对德州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
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担保额
度为1.50亿元,占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2%,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6年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
    被担保人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
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法定代表人王小会,经营范围:技术进出
口和货物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
和转口贸易。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8,934.77 万元,净资
产 5,083.30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53,085.46 万元,净利润 331.44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
    被担保人江苏联化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31 日,为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57,958 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99.31%,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持股比例为 0.69%。注册地和主要生
产经营地均在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法定代表人蔡乐民,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制造(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
意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84,571.33 万元,净资
产 134,442.76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160,252.26 万元,净利润
39,352.27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全资子公司——德州联化
    被担保人德州联化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8 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22888 万元,注册地址为平原县平尹路 1588 号,
法定代表人郎玉成,经营范围:盐酸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
为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中间体、农药原料药、酰氯系列、AKD
原粉、工业用氮气、氧气的生产、销售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
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农药生
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73,972.21 万元,净
资产 22,818.53 万元;2015 年营业收入 37,465.31 万元,净利润
1,325.89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名称: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3、被担保人名称: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联
化、全资子公司德州联化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
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鉴于对进出口公司的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进出口公司业务
经营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进出口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
度为 3 亿元。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同时其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
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2、鉴于对江苏联化的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江苏联化业务经营
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江苏联化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 4
亿元。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同时其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随
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3、鉴于对德州联化的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德州联化业务经营
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德州联化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
1.50 亿元。目前该公司经营正常,同时其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
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
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
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全资
子公司德州联化提供担保,上述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
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3 亿元,为
江苏联化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4 亿元,为德州联化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人民币 1.50 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尚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0,159.21 万元, 占公司经
审计的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9.70%,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
保余额为 36,189.21 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担保 3,970.00 万元。公司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对江
苏联化担保余额为 23,479.00 万元,对德州联化担保余额为 160.00
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其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不超过 3 亿元,对江苏联化担保
不超过 4 亿元,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 1.5 亿元,对盐城联化担保不
超过 1.5 亿元,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 1.5 亿元,对辽宁天予担保不
超过 0.5 亿元,对湖北郡泰担保不超过 0.5 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
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 1 亿元),占公司经审计
的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32.6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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