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易世达: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04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无须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易世达、公司)结合发展规划
及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简称:
喀什易世达)的 75%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山
东石大)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石大将持有喀什易世达 75%的股权,
成为喀什易世达的控股股东。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
    名     称: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 59 号中铁财智中心 7 号楼五层 501 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爱福
    注册资本:1122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网络系
统工程服务;电力软件的开发;机电产品的开发;照明节能产品的开发;电子产
品的开发、销售;石油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环保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
服务;普通机械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及配件的开发、组装、销售;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以自有资产投资;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为易世达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标的
    名    称: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机场路四巷4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于溟
    注册资本:144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发电类 企业用能状况诊断,余热发电站项目投资、企业节能量
的测量;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余热发电项目投资;余热发电相关设备及材
料的采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交易前后喀什易世达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易世达                      75%
  喀什飞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5%                   25%
          山东石大                                            75%
              合计                    100%                   100%
    2、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 年 48,968,132.62 47,861,171.03 10,772,676.91 1,899,071 .31 1,898,951.66
    三、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安排
    为打造专业化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团队,顺应市场需求,合理调配资源,
优化运营成本,公司拟将现有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逐步整合至山东石大节能工程
有限公司。
    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喀什易世达的净资产为股权估值的计价基础。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后续事宜。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资源整合,降低项目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减少
组织架构的赘余,更利于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拓展,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因此,本
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喀什飞龙水泥有限公司合同能源
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的投资总额、
投资地点等其他事项均不发生变化,不会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持有的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的 75%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山东
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本次交易
事项有利于公司的资源整合,降低项目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减少组织架构
的赘余,更利于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拓展,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同意上述以
控股子公司股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