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0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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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6)第 210ZA0790 号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世达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易世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
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易世达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易世达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姜韬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宾磊
中国北京 二O一六年二月二日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大连易
世达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30 日依法整体变更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3,300 万元。公司发起人股东为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唐金泉、何启贤、阎克伟
等 19 位自然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整体变更及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大信验字[2008]第 0066 号验资报告,并于 2008 年 12 月 22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 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4400 万元。
2010 年 9 月 28 日,根据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
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
通股 1,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经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900 万股,并
经大信验字【2010】第 3-002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股票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易世
达”,代码为 300125。
2011 年 5 月 10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以公司 2010 年末总股本 5,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
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分红后公司总
股本为 11,800 万股。
2015 年 3 月 28 日,原大股东大连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股份转让协议方式,将其
持有的 258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88%)以每股人民币 20 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光
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新能源事业部、人
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风险控制部、余热利用事业部、合同能源管理部、采购
部、证券部、投资发展部等部门,拥有山东石大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石大公司”)、云浮市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浮公司”)、格尔木
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公司”)、喀什易世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喀什公司”)、哈密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公
司”)、包头易世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公司”)等六家子公司。
公司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
公司总部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 32 号 B 座 18-20 层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余热发电技术、环保、节能、新能源工程的设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安装及工程总承包;机械、电气、自动
化控制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组装、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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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投资、设计、建设太阳能电站项目;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太阳能光伏发电。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批
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15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6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 2 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
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
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
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收入确认等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2、13、15、18、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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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
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
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原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
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
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
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
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
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
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
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
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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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
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
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
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
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
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
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
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
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
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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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
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
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
种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相应结转每一次处置股
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
权损益的核算比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
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
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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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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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
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2)。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
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
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
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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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
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
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
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
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⑨其他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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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
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
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
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
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
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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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
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
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
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
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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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客户的财务状况等信用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如与对
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账龄时间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已有明显迹象
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
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历年与
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根据业务性质和客户的历史交易情况,认定信用风险
组合 1
不高的应收账款
组合 2 除组合 1 以外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 1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1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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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
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
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在存货中列示为“建造合
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
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在预收款项中列示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尚未
完工款”。
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
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
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
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
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
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
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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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
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
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
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
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
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
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对于 2007 年 1 月 1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
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在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
差额后,确认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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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
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
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
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
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
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
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
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
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
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
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
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0。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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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
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
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
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75-4.75
机器设备 5-25 5 3.80-19.00
运输设备 5-10 5 9.50-1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 5-10 5 9.50-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