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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03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6-20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 年 2 月 2 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接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通知,国贸
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股东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控股承诺在 6 个月内
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
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以下简称“前次增持计划”)。
    截至 2016 年 1 月 8 日,国贸控股前次增持计划已经完成,并由福建远大联
盟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在前次增持计划期间,国贸控股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585,5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352%,投入资金 470.50 万元。增持前,国贸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515,870,647
股,国贸控股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开发”)
持有本公司股份 7,162,280 股,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总
股份的 31.42%。增持完成后,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516,456,147 股,国贸开发
持有公司股份 7,162,280 股,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的 31.46%。(上述信息详见公司 2015-42、2016-06 号公告)。
    二、 控股股东本次增持情况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国贸控股的通知,国贸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31,700 股。本次增持前,国贸控股持有公司股
份 516,456,147 股,国贸开发持有公司股份 7,162,280 股,国贸控股及国贸开发合
计持股 523,618,427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1.46%。本次增持后,国贸控股
持有公司股份 516,487,847 股,国贸开发持有公司股份 7,162,280 股,国贸控股及
国贸开发合计持股 523,650,127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1.4605%。
    三、控股股东本次增持承诺及后续增持计划
    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贸开发将继续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情况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国贸控
股拟在其完成前次增持计划的基础上,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国贸开发的
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期间
    本次增持之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三)增持计划具体数量
    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 300 万股(含 300
万股),不超过 3,270 万股(含 3,270 万股)。前次增持计划及本次增持计划累计
增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
    (四)增持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国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贸开发的自有资金。
    (五)增持方式
    国贸控股将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国贸开发的名义在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六)增持条件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前置条件。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五、国贸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六、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国贸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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