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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关于拟对外投资控股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2-0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控股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张家港市
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投资”)进行了洽谈,拟以苏州奥斯汀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奥斯汀”,其为金茂投资控股子公司)为平台,整合金
茂投资控股范围内的聚氨脂业务;后续本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控股苏州奥斯汀。目前
相关方案正在洽谈过程中,投资协议尚未签署。由于后续该事项预计难以保密,现将相
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公司调研测算及洽谈,预计投资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通过整合后,本公司
占苏州奥斯汀注册资本不低于 60%。
    2016 年 1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控股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方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杨舍镇长安路 95 号(张家港)。
    工商注册号 :320582000160382。
    法定代表人:陈建兴。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
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
    成立日期:2008 年 04 月 15 日。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
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是以苏州奥斯汀为平台,整合金茂投资控股范围内的聚氨脂业务;后续本
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控股苏州奥斯汀,拟占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60%。苏州奥斯汀为金茂
投资控股子公司。
    名称: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路 17 号。
    工商注册号 :320582000354559。
    法定代表人:陆文朝。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聚氨脂材料的研发;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购销;机电设备、橡胶
制品、化工原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24 日。
    四、涉及事项的相关安排
    (一)对外投资的前期工作安排
    1、金茂投资负责控股范围内的聚氨脂业务整合。金茂投资负责通过法律程序如清算
等方式终止原有除苏州奥斯汀以外的聚氨脂业务,消除影响苏州奥斯汀后续运营的所有
障碍或因素。该事项完成为本公司进行投资的先决条件。
    2、本公司协助金茂投资先期派出相关人员,配合金茂投资开展前期工作及管理、经
营整合。
    3、进行资产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确定转让资产目录,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价报告;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办理资产转让交接,以苏州奥斯汀
为平台承接相关资产及业务。
    4、本公司对苏州奥斯汀进行增资,完成本次对外投资。
    5、对外投资完成后,苏州奥斯汀注册资本结构安排:拟本公司占注册资本 60%,金
茂投资占注册资本 15%,营销团队占注册资本 15%,管理团队占注册资本 10%。
    (二)董事会授权事项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更好推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具
体包括:
    1、在投资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洽谈决定具体投资金额;在控股苏州
奥斯汀的前提下,洽谈决定所占出资比例。
    2、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洽谈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方案。
    3、批准、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协议、合同。
    4、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5、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是落实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延伸的发展规划,让公司较快速的
切入相关领域。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公司将以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平台,
在热塑性弹性体产品方向进行技术研发投入,开拓相关产品市场。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
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落实;有利于公司把握新材料方向投资机会,促进相关
产业链的整合,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六、风险提示
    1、整合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苏州奥斯汀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涉及的
业务与本公司现有业务间存在较大差异;后续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从前期尽早介入,引进核心人才,并采取让管理团
队、营销团队参股的方式控制相关风险。
    2、运营风险。近年来,整体经济形势及市场、行业呈现较大波动,存在一定的运营
风险;可能存在对外投资达不到预期的风险。对此公司将通过引进技术人才,强化产品
开发、市场开拓,优化管理措施等控制风险。
    3、协议未达成风险。由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正在洽谈过程中,可能存在协议达不成
的风险。金茂投资作为国有控股公司,且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支持该产业整合投资事
项,应能避免风险因素的发生。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与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备忘录》。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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