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函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经理变动 的议案》。 1、根据总裁范志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小猛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任期至届满。 2、由于个人原因,董事会同意郑指挥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的申请。同时,根据总裁范志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熊帅辉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晓霞女士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任期至届满。 公司董事会所聘任的高级经理的任职资格与条件、提名、聘任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 同意通过以上议案。 独立董事:叶少琴、申屠宝卿、朱宝库 二 0 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烯碳新材:独立董事意见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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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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