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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7-05-26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95772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957729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957729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957729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957729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9457260股,反对:120035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957729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957729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255535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公司控股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和第二大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1469020股,反对:0股,弃权:110035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公司第二大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9467260股,反对:0股,弃权:110035股,赞成比例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
    三、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孙昌兴先生、吕连生先生、葛基标先生和李晓玲女士向大会作了2006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派鲍金桥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国通管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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