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2 月 29 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公司进入重大资
产重组程序的时间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发布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拟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停牌期间,公
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无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为标的资产的拥有者或者控制者。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初步方案可能为现金购买
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相结合。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行业类型为教育文化类,标的资产范围尚需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的情况及与潜在交易对方的谈判情况来确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如下:
(一)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进
行论证、沟通、协商,但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二)公司本次重组项目不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前置审批;
(三)公司已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达成合作意
向但尚未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其他中介机构尚在选聘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正与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
通、论证,且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量大;公司正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标的
价款、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进一步沟通、协商,具体核心条款尚未完全确定。公
司预计无法在 2016 年 1 月 29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