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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位于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十二宗地共544695.06平方米工业、矿山开采道路用地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
公告日期:2016-01-29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巢湖市凤凰
                  山街道、卧牛山街道十二宗地共 544695.06平方
                  米工业、矿山开采道路用地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评估
受托估价单位: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皖中安合(2016)(估)字第 3401004001
号
电子备案编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一、估价项目名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卧牛山
街道共 544695.06平方米工业、矿山开采道路用地土地使用权市场价
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1、委托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 56号
     3、联系人:吴尚义
     4、联系电话:0551-82189280
     三、估价目的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卧牛山
街道 544695.06平方米工业、矿山开采道路用地土地使用权,由于安
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了解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是否减值
为前提,特委托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其使用权市场
价值,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条例、文件、技术性规范、通
知及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估价人员现场勘察、调查、收集的相关
资料等,确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为委托方
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四、估价期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估价日期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六、地价定义
     本次估价目的是为委托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确定土地使用权是
否减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根据估价依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1),并结合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及现场勘查情况,确定本次评估地价定义。
     1、估价期日:本次评估根据委托方的委托估价期日为 2015年
12月 31日;
     2、土地使用权类型:根据巢国用(2015)第 0345号、巢国用(2015)
第 0323号、巢国用(2015)第 0321号、巢国用(2015)第 0316号、
巢国用(2015)第 0324号、巢国用(2015)第 0325号、巢国用(2015)
第 0319号、巢国用(2015)第 0318号、巢国用(2015)第 0317号、
巢国用(2015)第 0346号、巢国用(2015)第 0322号、巢国用(2015)
第 03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待估宗地二至宗地十二于估价期日均
为国有出让用地,宗地一部分为出让用地,另一部分为农用地,本次
只评估出让用地部分;
     3、用途: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可知,巢国用(2015)
第 0321号土地登记用途为矿山开采道路用地,其余土地登记用途为
工业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工业及配套用地,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定,此次评估用
途设定为工业用地及采矿用地;
     4、开发程度:待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
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宗地红线内“五通”(通水、
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平整,根据此次估价目的,
设定待估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水、排水、通路、
通电、通讯、通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5、土地现状利用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情况说明》
可知,本次评估面积为 544695.06平方米,约 817.04亩,根据估价
人员现场勘查及其他资料可知,其中根据巢国用(2015)第 0345号、
巢国用(2015)第 0323号、巢国用(2015)第 0321号、巢国用(2015)
第 0316号、巢国用(2015)第 0324号、巢国用(2015)第 0325号、
巢国用(2015)第 0319号、巢国用(2015)第 0318号、巢国用(2015)
第 0317号地块为整体开发地块,土地面积为 522374.86平方米,整
地块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250000平方米,经计算整地块实际容积率
约为 0.48,本次评估该地块设定容积率为 0.48;巢国用(2015)第
0346号土地面积为 21385.8平方米,地块上房屋建筑面积约 2800平
方米,经计算该地块实际容积率约为 0.13,本次评估该地块设定容
积率为 0.13;巢国用(2015)第 0322号土地面积为 952.3平方米,
地块上房屋建筑面积约 600平方米,经计算该地块实际容积率约为
0.63,本次评估该地块设定容积率为 0.63;巢国用(2015)第 0320
号土地面积为 2216.1平方米,地块上房屋建筑面积约 2500平方米,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经计算该地块实际容积率约 1.13,本次评估该地块设定容积率为
 1.13;
         6、土地使用年限:待估宗地于估价期日为国有土地,根据《国
 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剩余年限具体见下表:
                 土地使       土地使用   地类(用                       剩余年
宗地编号                                                终止日期                 面积(m2)
               用证编号         权类型     途)                         限(年)
            巢国用(2015)
 宗地一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98236
              第 0345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二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76.63
              第 0323号
            巢国用(2015)               矿山开采
 宗地三                         出让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2222
              第 0321号                    道路
            巢国用(2015)
 宗地四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7880
              第 0316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五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6000
              第 0324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六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37140
              第 0325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七                         出让      工业      2049年 10月 15日      33.79     16610.12
              第 0319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八                         出让      工业      2049年 10月 15日      33.79
              第 0318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九                         出让      工业      2049年 10月 15日      33.79         5686.11
              第 0317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十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1385.8
              第 0346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十一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952.3
              第 0322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十二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216.1
              第 0320号
  合计            --                --     --              --              --       544695.06
         本次地价定义是在公开市场条件下,于估价期日、实际利用条件
 下、设定的开发程度与用途、剩余使用年限等各项评估条件下,于估
 价期日 2015年 12月 31日出让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
         七、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合理的估价原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估价程序,经过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
     对影响估价对象价格因素的分析,确定此次估价土地的总价值为:
             评估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44695.06平方米
            估价对象宗地的总价值:12763.4319万元(具体见下表:)
           (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陆拾叁万肆仟叁佰壹拾玖元整)。
                 土地使       土地使用    地类(用       剩余年                  评估单价         评估总价
宗地编号                                                          面积(m2)
               用证编号         权类型      途)         限(年)              (元/m2)          (万元)
            巢国用(2015)
宗地一                          出让       工业           31.07     298236         234        6978.7224
              第 0345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二                          出让       工业           31.07     176.63         234            4.1331
              第 0323号
            巢国用(2015)                矿山开采
宗地三                          出让                      31.07     12222          234            285.9948
              第 0321号                     道路
            巢国用(2015)
宗地四                          出让       工业           31.07     27880          234            652.3920
              第 0316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五                          出让       工业           31.07     16000          234            374.4000
              第 0324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六                          出让       工业           31.07     137140         234        3209.0760
              第 0325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七                          出让       工业           33.79    16610.12        240            398.6429
              第 0319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八                          出让       工业           33.79      6190          240            148.5600
              第 0318号
            巢国用(2015)
宗地九                          出让       工业           33.79    5686.11         240            136.4666
              第 0317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十                          出让       工业           31.07    21385.8         228            487.5962
              第 0346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十一                        出让       工业           31.07     952.3          276            26.2835
              第 0322号
            巢国用(2015)
宗地十二                        出让       工业           31.07     2216.1         276            61.1644
              第 0320号
 合计             --              --        --             --     544695.06         --       12763.4319
          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一、委托估价方
              1、委托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维路 56号
              3、联系人:吴尚义
              4、联系电话:0551-82189280
              二、估价对象
              估价对象位于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为安徽皖维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十二宗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使
         用证》登记可知,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544695.06平方米,
         约 817.04亩,具体信息见下表:
宗地编            土地使            土地使用   地类(用                        剩余年
                                                                终止日期                面积(m2)       四至
  号            用证编号            权类型       途)                          限(年)
宗地一   巢国用(2015)第 0345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98236
宗地二   巢国用(2015)第 0323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76.63
                                               矿山开
宗地三   巢国用(2015)第 0321号      出让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2222
                                               采道路
                                                                                                     东至马脊山,南
宗地四   巢国用(2015)第 0316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7880
                                                                                                     至住宅区,西至
宗地五   巢国用(2015)第 0324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6000      巢湖北路,北至
宗地六   巢国用(2015)第 0325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137140         马鞍山
宗地七   巢国用(2015)第 0319号      出让      工业        2049年 10月 15日    33.79    16610.12
宗地八   巢国用(2015)第 0318号      出让      工业        2049年 10月 15日    33.79      6190
宗地九   巢国用(2015)第 0317号      出让      工业        2049年 10月 15日    33.79    5686.11
                                                                                                     东至空地,南至
宗地十   巢国用(2015)第 0346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1385.8     支路,西至铁路
                                                                                                     线,北至企业
                                                                                                     东至银屏高速,
宗地十                                                                                               南至湖滨大道,
         巢国用(2015)第 0322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952.3
  一                                                                                                 西至民房,北至
                                                                                                         农田
                                                                                                     东至环城湖,南
宗地十
         巢国用(2015)第 0320号      出让      工业        2047年 1月 26日     31.07     2216.1     至道路,西至民
  二
                                                                                                     房,北至道路
 合计              --                  --        --                --            --     544695.06         --
              三、估价对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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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登记状况
     宗地一至宗地六:
     1.1权属性质:权属性质现状为出让土地
     1.2权源以及权属变更状况:待估宗地现为工业、矿山开采道路
用地,通过估价师查找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原为农用土地,
后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后变为国有土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出让方式取得了估价对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 2008年 1月
28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进行登记使用;后于 2015年 3月
18日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获得该宗地使用
权,注销原土地征并核发新证,土地终止日期:2047年 1月 26日,
至土地估价期日剩余年限约为 31.07年。
     1.3宗地位置:宗地一位于凤凰山街道巢湖北路以东、皖维集团
厂区北侧;宗地二位于凤凰山街道皖维厂区西北侧;宗地三位于凤凰
山街道灯塔社区北侧、皖维厂区北侧道路;宗地四位于凤凰山街道巢
湖北路以东、灯塔社区北侧;宗地五位于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以北、
皖维俱乐部北侧、巢维路西侧;宗地六位于凤凰山街道灯塔社区北侧、
皖维厂区北侧、铁路线西侧。
     1.4宗地用途:土地证中宗地三登记的用途为矿山开采道路用地,
其余五宗登记为工业用地。
     1.5宗地四至:宗地一至宗地六为整体开发地块,整体四至为:
东至马脊山,南至住宅区,西至巢湖北路,北至马鞍山。
     1.6宗地面积:巢国用(2015)第 0345号登记面积 300470平方
米,本次只评估建设用地 298236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23号
登记面积 176.63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21号登记面积 12222
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16号登记面积 27880平方米;巢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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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 0324号登记面积 16000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25
号登记面积 137140平方米。
     1.7土地级别:巢湖市三级工业用地。
     1.8土地登记证书号:宗地一 031684823S;宗地二 031684576S;
宗地三 031684578S;宗地四 031684581S;宗地五 031684575S;宗地
六 031684574S。
     1.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巢国用(2015)第 0345号、巢国用
(2015)第 0323号、巢国用(2015)第 0321号、巢国用(2015)第
0316号、巢国用(2015)第 0324号、巢国用(2015)第 0325号。
     1.10登记时间:宗地一为 2015年 3月 19日,宗地二至宗地六
均为 2015年 3月 18日。
     1.11地号:-;图号:-。
     宗地七至宗地九:
     1.1权属性质:权属性质现状为出让土地
     1.2权源以及权属变更状况:待估宗地现为工业用地,通过估价
师查找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原为农用土地,后经过农用地
转用审批后变为国有土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
得了估价对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 2008年 1月 28日办理了《国
有土地使用证》并进行登记使用;后于 2015年 3月 18日安徽皖维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获得该宗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征
并核发新证,土地终止日期:2049年 10月 15日,至土地估价期日
剩余年限约为 33.79年。
     1.3宗地位置:宗地七位于凤凰山街道巢湖北路以东、皖维厂区
西北侧;宗地八位于凤凰山街道巢湖北路以东、皖维厂区北侧;宗地
九位于凤凰山街道巢湖北路以东、皖维厂区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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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宗地用途:土地证中登记均为工业用地,现状用途均为工业
用地。
     1.5宗地四至:宗地七至宗地九为整体开发地块,整体四至为:
东至马脊山,南至住宅区,西至巢湖北路,北至马鞍山。
     1.6宗地面积:巢国用(2015)第 0319号登记面积 16610.12平
方米;巢国用(2008)字第 00356登记面积 6190平方米; 巢国用
(2015)第 0317号登记面积 5686.11平方米。
     1.7土地级别:巢湖市三级工业用地。
     1.8土地登记证书号:宗地七 031684580S;宗地八 031684582S;
宗地九 031684583S。
     1.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巢国用(2015)第 0319号、巢国用
(2015)第 0318号、巢国用(2015)第 0317号。
     1.10登记时间:2015年 3月 18日。
     1.11地号:-;图号:-。
     宗地十:
     1.1权属性质:权属性质现状为出让土地
     1.2权源以及权属变更状况:待估宗地现为工业用地,通过估价
师查找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原为农用土地,后经过农用地
转用审批后变为国有土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
得了估价对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 2008年 1月 28日办理了《国
有土地使用证》并进行登记使用;后于 2015年 3月 19日安徽皖维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获得该宗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征
并核发新证,土地终止日期:2047年 1月 26日,至土地估价期日剩
余年限约为 31.07年。
     1.3宗地位置:凤凰山街道巢维路北侧、厂区铁路线西侧、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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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侧。
     1.4宗地用途:土地证中登记为工业用地,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
     1.5宗地四至:东至空地,南至支路,西至铁路线,北至企业。
     1.6宗地面积:登记面积 21385.8平方米。
     1.7土地级别:巢湖市三级工业用地。
     1.8土地登记证书号:031684822S。
     1.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巢国用(2015)第 0346号。
     1.10登记时间:2015年 3月 19日。
     1.11地号:-;图号:-。
     宗地十一:
     1.1权属性质:权属性质现状为出让土地
     1.2权源以及权属变更状况:待估宗地现为工业用地,通过估价
师查找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原为农用土地,后经过农用地
转用审批后变为国有土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
得了估价对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 2008年 1月 28日办理了《国
有土地使用证》并进行登记使用;后于 2015年 3月 18日安徽皖维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获得该宗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征
并核发新证,土地终止日期:2047年 1月 26日,至土地估价期日剩
余年限约为 31.07年。
     1.3宗地位置: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湖滨大道北侧、银屏路桥
西侧。
     1.4宗地用途:土地证中登记为工业用地,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
     1.5宗地四至:东至银屏高速,南至湖滨大道,西至民房,北至
农田。
     1.6宗地面积:登记面积 95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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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土地级别:巢湖市工业控制区用地。
     1.8土地登记证书号:031684577S。
     1.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巢国用(2015)第 0322号。
     1.10登记时间:2015年 3月 18日。
     1.11地号:-;图号:-。
     宗地十二:
     1.1权属性质:权属性质现状为出让土地
     1.2权源以及权属变更状况:待估宗地现为工业用地,通过估价
师查找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估价对象原为农用土地,后经过农用地
转用审批后变为国有土地。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
得了估价对象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 2008年 1月 28日办理了《国
有土地使用证》并进行登记使用;后于 2015年 3月 18日安徽皖维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转让方式获得该宗地使用权,注销原土地征
并核发新证,土地终止日期:2047年 1月 26日,至土地估价期日剩
余年限约为 31.07年。
     1.3宗地位置:卧牛山街道湖光社区、湖滨大道入口处北侧、湖
光村路口。
     1.4宗地用途:土地证中登记为工业用地,现状用途为工业用地。
     1.5宗地四至:东至环城湖,南至道路,西至民房,北至道路。
     1.6宗地面积:登记面积 2216.1平方米。
     1.7土地级别:巢湖市工业控制区用地。
     1.8土地登记证书号:031684579S。
     1.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巢国用(2015)第 0320号。
     1.10登记时间:2015年 3月 18日。
     1.11地号:-;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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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土地权利状况
       2.1土地所有权:在估价期日,待估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
有。
       2.2土地使用权:待估宗地为国有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者为安徽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转让方式取得待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
权,评估对象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总面积 544695.06
平方米,其中巢国用(2015)第 0345号登记面积 300470平方米、巢
国用(2015)第 0323号登记面积 176.63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21号登记面积 12222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16号登记面积
27880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24号登记面积 16000平方米、
巢国用(2015)第 0325号登记面积 137140平方米、巢国用(2008)
字第 00354登记面积 16610.12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18号登
记面积 6190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17号登记面积 5686.11平
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46号登记面积 21385.8平方米、巢国用
(2015)第 0322号登记面积 952.3平方米、巢国用(2015)第 0320
号登记面积 2216.1平方米。
       2.3土地他项权利:至估价期日,待估宗地无抵押、租赁等他项
权利的设定;宗地界址清楚,权属无纠纷;待估宗地的土地权属、使
用年期等与土地登记内容一致,未进行变更。
       2.4取得时间:宗地一至宗地九、宗地十一、宗地十二取得时间
均为 2015年 3月 18日;宗地十的取得时间为 2015年 3月 19日。
       2.5出让价款:/。
       2.6批准使用年期:50年。
       2.7已使用年限和剩余使用年限: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转让方式取得待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一至六、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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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土地终止日期均为 2047年 1月 26日,至估价期日土地已使用
18.93年,自估价期日土地剩余年限均为 31.07年;宗地七、八、九
土地终止日期均为 2049年 10月 15日,至估价期日土地已使用 16.21
年,自估价期日土地剩余年限均为 33.79年。
     3.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利用现状
     估价对象宗地内场地平整,估价人员现场勘查,估价对象为已开
发土地,地上有建筑物。
     (2)土地利用条件
     ①现状利用: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情况说明》可知,本
次评估面积(即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为 544695.06平方米,约
817.04亩,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及其他资料可知,其中根据巢国
用(2015)第 0345号、巢国用(2015)第 0323号、巢国用(2015)
第 0321号、巢国用(2015)第 0316号、巢国用(2015)第 0324号、
巢国用(2015)第 0325号、巢国用(2015)第 0319号、巢国用(2015)
第 0318号、巢国用(2015)第 0317号地块为整体开发地块,土地面
积为 522374.86平方米,整地块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250000平方米,
经计算整地块实际容积率约为 0.48,本次评估该地块设定容积率为
0.48;巢国用(2015)第 0346号土地面积为 21385.8平方米,地块
上房屋建筑面积约 2800平方米,经计算该地块实际容积率约为 0.13,
本次评估该地块设定容积率为 0.13;巢国用(2015)第 0322号土地
面积为 952.3平方米,地块上房屋建筑面积约 600平方米,经计算该
地块实际容积率约为 0.63,本次评估该地块设定容积率为 0.63;巢
国用(2015)第 0320号土地面积为 2216.1平方米,地块上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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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约 2500平方米,经计算该地块实际容积率约 1.13,本次评估该
地块设定容积率为 1.13。房屋整体通水、电、消防等设备设施,维
护保养状况较优,目前使用状况良好。
     ②最佳利用:待估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及配套用地,经现场勘察,
实际用途为工业,规划使用与实际使用一致,估价对象在规划的最高
最佳利用状态开发利用,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使用是能使该房地
产获利最大的使用方式。
     ③利用限制和缺陷:该宗地无特殊利用限制和权限。
     估价对象宗地内场地平整,待估宗地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
面积准确。根据我们的实地勘查及向委托方了解的情况,估价对象区
域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对外交通良好,估价对象基础设施实际开发程
度为宗地外 “六通”(通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宗
地红线内“五通”(通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及红线内场地
平整。
     四、影响地价的因素说明
     (一)一般因素
     1、城市资源状况
     1.1地理位置
     合肥,安徽省省会,位于中国中部(北纬 32°、东经 117°),
长江淮河之间、巢湖之滨,通过南淝河通江达海,具有承东启西、接
连中原、贯通南北的重要区位优势,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信息、
金融和商贸中心,也是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
     合肥是一座具有 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三国故地、包拯家
乡”之称。秦置合肥县,隋至明清时,合肥一直是庐州府治所,故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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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州”、又名“庐阳”。合肥自然环境优美,名胜古迹甚多。市区公
园环城走,碧水绕城流,是全国著名的园林城市、卫生城市、优秀旅
游城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还是全国双拥模范和全国
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1.2行政区划
     合肥市辖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以及瑶海区、
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并赋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
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试验区、巢湖经济开发区市级管理权限。
土地面积达 1.1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 745.7万人。
     1.3城市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 459.5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99.3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3.1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0.69%。与第
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 34.48万人,增长了 8.11%;
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 0.14万人。
     2、房地产制度与房地产市场状况
     2.1房地产制度与住房制度方面
     由于 2009年的房地产市场的过快升温,房地产价格一路走高,
国务院在 2010年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
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强调了要保
障合理性住房需求,限制投机性住房需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
调整住房的供应结构,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
     2.2地价政策方面
     国土资源部同时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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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在促进住房用地供
应和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方面做出了规定,随着国家一系列针对房地
产市场的政策出台,各地的楼市降温现象已经显现,尽管价格上未见
太多波动,但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成交量下降的趋势,政策进一步的
深入对土地市场的影响在后期也可能会显现。
     目前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房地产市场的投资主体和投资
形式呈现出多元化,商业与住宅房地产投资热情降低,工业房地产投
资稳定。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趋紧和政策的实施,人们投资房
地产热情将减退,投资需求减少,加上市政府保障房与廉租房建设力
度的加大,住宅房地产价格上涨势头会遏制,不排除会有一定程度的
下降,但对于工业房地产影响不大。
    3、产业政策
     3.1产业政策
     深入推进工业立市战略,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
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为重点,以发展繁荣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重点
打造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家用电器 3个两千亿元级产业,汽车及
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 3个千亿元级产业,培育发展
2~3家产值超 500亿元、30家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集团,加快形成结
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
业体系。合肥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现代产业基地建设,同
时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全国区域性金融、物流、会展、商贸、旅游、
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中心。
     3.2税收政策
     在税收方面,我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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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制定政策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
收益的调节作用。安徽省日前出台配套措施,废止了多项鼓励购房的
优惠税收政策。凡在 2010年 10月 1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一律不再享
受自用、首购和换购房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根据新的房地产易税收政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
征收契税;个人购买 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
一住房的,减按 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1年内重新购
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同时废止了个人购买自用普
通住宅减半征收契税、个人首次购买 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
税率下调到 1%及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等三项相关规定。
同时鼓励对新技术和新产业支持。
     4、城市规划与发展前景目标
     4.1城市性质
     合肥都市圈基本圈层半径为 100公里,引领并形成皖中一体化发
展格局,有效地带动全省经济发展。到 2020年,合肥市将成为宁郑
汉之间最大的区域经济中心。
     4.2规划布局
     “141”城市发展框架,大力改造核心主城区,并在老城区的东、
西南、西、北方向建设四个城市副中心,沿巢湖逐步建设一个生态型、
现代化的滨湖新区。滨湖新区位于合肥主城区东南部,南依巢湖,规
划总用地面积约 190平方公里,核心功能是行政中心、商务文化会展
中心、省级休闲旅游基地、综合居住新区。
     4.3市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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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旅客运输量 2亿人,比上年增长 19.3%。其中,公路 1.8亿
人,增长 19.7%;铁路 1588万人,增长 15.0%;民航 416万人,增长
19.2%。全年货物运输量 1.97亿吨,比上年增长 31.8%。其中,公路
1.74亿吨,增长 27.3%;铁路 150.80万吨,增长 11.6%;民航 3.34
万吨,增长 14.8%;水运 2183.56万吨,增长 86.7%。年末民用汽车
拥有量 39.32万辆,比上年增长 29.7%,其中私人汽车 25.05万辆,
增长 42.2%。民用轿车拥有量 20.48万辆,增长 37.9%,其中私人轿
车 16.51万辆,增长 44.6%。合肥市对外交通、市内公交都极为方便。
现已形成以铁路、公路为主,“水、陆、空”立体化的交通网络。
     4.4发展前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
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着力扩
大有效投入,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改善
民生,主动调整转型,保持发展势头,实现争先进位,圆满完成本届
政府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增强后劲,为建设现
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夯实基础,为向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积蓄力量,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4%,财政收入增长 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
增长 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7‰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 4%
左右,群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 90%以上,单位 GDP能耗下降率及主要
污染物减排量达到省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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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1经济布局
     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并没有延续去年后期略有转好的势头,而是继
续呈现小幅下滑走势,但总体相对平稳,仍处在可调、可控范围之内。
在此环境下,我市经济稳步发展,GDP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实属不易,
基本实现了经济平稳开局。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
内发展改革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
牢把握发展大势,全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创新宏观调控,奋力激发
市场活力,努力培育创新动力,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
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2015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在市
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突出改革推动,强化创新驱动,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新跨越、进十
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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