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恢复审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关于恢复审查西藏矿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41936 号)。中国证监会 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西藏矿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恢复审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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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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