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1月19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
年1月22日下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
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
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自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贴现等品种),币种:人民币;金额:贰亿元整;有效期两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2、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
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票据置
换等品种),币种:人民币;金额:捌亿元整;有效期两年;担保方
式为信用。
授权法定代表人丁金铎先生在授信有效期内代表本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融资项下的一切有关法律合同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所盖
法定代表人私章与丁金铎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