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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26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二零一六
年一月十八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9:00在中国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新泰路1号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参与表决7人。
    4、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
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并且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普通决议形式通过。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成员任期于2016年3月10日届满,因此公司拟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以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其年度薪酬,任期为三年,本公司建议任期
自2016年3月11日开始到2019年3月10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从上届董事会或代表公司5%以上(含
5%)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2016年1月18日作为持有本公司发行股本
9.333%的原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苏江华先生、苏伟国先
生、刘钧先生、李旻先生、冯小玉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
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由股东会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本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陆洋先生、金文洪先生、钱逢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对其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经备案审核无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选举。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
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
位或个人对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
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议案三、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加1名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增加到9名,提请
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无
须持有公司股份。”
    拟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副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一名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增加到九名,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倘若股东大会审议并接纳《公
司章程修正案》,同意增加一名公司董事,则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增加到九名。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政先生为增补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五、审议《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年度薪酬预案》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任期内平均每个年度全体董事会成员董事薪酬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税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六、审议《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预案》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提议,任期内平均每个年度全体监事会成员的监事薪酬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税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七、审议《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有关公告。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八、提请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召开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一至第六项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上午9:00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铁西区兴顺街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二零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第一至第六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公司同时
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二零一六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个人简历;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董事:
    苏江华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先后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南京理工大学 MBA,获学士学位和硕士
学位。曾任常州市武进区漕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管委
会主任、常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溧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现任协鑫(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
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
素质。
    苏伟国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先后就读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热处理专业、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工学
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总裁
助理、副总经理,铁岭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日合资沈阳古河电缆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
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
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
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刘钧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远程教
育集团易班发展中心运营总监,上海习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青
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湘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福临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
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
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
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李旻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律师,审计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总监资格。先后就读于南开大学金融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英美文学、香港中文大学财务管理学、澳大利亚 LA   TROBE
UNIVERSITY   MBA,分别获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
科员、浦东发展集团国有资产公司财务部经理及金融投资部经理、澳大利亚公派
留学、友联金融战略管理中心业务董事、香港达臻(控股)公司执行董事、上海
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未来
宽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
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职业素质。
    冯小玉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西
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和南京大学商学院 MBA,获学士学位和硕士学
位。现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任政企客户部总经理。
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
质。
独立董事
    张陆洋先生,1957 年出生,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
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
双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团委学生会秘书、南京晨光机器厂
工程师、南开大学金融系博士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博士后。现任复旦大学国
际金融系教授、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司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聘顾问、上海创业中心特聘导师、东
京大学特聘兼职博士导师。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有
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职业素质。
    金文洪先生,195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大
连海洋大学生命科学水生生态专业、复旦大学科学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和硕士
学位。曾任上海市水产局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外经处副处长、中国太
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国际部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
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太
平洋资财管理公司高级顾问。现已退休。兼任信诚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海龙宇
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投资
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职业素质。
    钱逢胜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毕业于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99 年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副教授、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会计基础理论专门委员会
委员,历任上海财经大学 MPAcc 中心主任。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
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
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
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增补董事
    王政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就读于山东
大学、长江商学院 EMBA,获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曾任上海景荣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前海景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
朴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新东北电气
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与苏州青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任
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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