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北电气:关于附属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1-26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附属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
司”)全资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封公
司”)2016年1月12日与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当地政
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就其北厂
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事宜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1 阜封公司拟将北厂区(东风路 77 号)的 15174 平方米土地、
4500 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整体置换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四
合镇工业基地 40000 平方米土地、17831 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
施,投资建设年产 2000 万千瓦封闭母线新厂区项目(以下简称“新
厂区项目”)。
     新厂区项目建设投资预计 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
土地 1200 万元,生产和办公厂房以及附属不动产设施等其他投资费
用约合 3800 万元。资金来源:1)东风路 77 号北厂区的征收补偿款;
2)不足部分由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最终建
设费用按决算价和设备购置价结算。
     1.2 新厂区项目建设期力争在一年以内,新厂区投入生产后,依
法将北厂区的资产移交当地政府。预计在 2017 年上半年内阜封公司
新厂区正式投产。
     2、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2016 年 1 月 25 日已报经阜
封公司母公司上市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
上市公司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
     3、政府征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3 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
会计处理”的规定,预计搬迁补偿交易不产生任何营业外利润和收
益。
     风险提示:
     由于新厂区项目建设和异地搬迁事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背景及概述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和阜新市政府城市规划改造的
总体安排,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阜封公司”)配合当
地政府城区规划改造拟施行北厂区(东风路77号)异地搬迁工作,当
地政府对原北厂区的土地、房屋等相关资产依法征收。
     阜封公司拟将北厂区的15174平方米土地、4500平方米房产和附
属不动产设施,整体置换位于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工业基地40000平
方米土地、17831平方米房产和附属不动产设施,投资建设年产2000
万千瓦封闭母线新厂区项目。新厂区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预计5000万
元,交易作价金额亦为5000万元。其中:土地1200万元,生产和办公
厂房以及附属不动产设施等其他投资费用约合3800万元。资金来源:
1)东风路77号北厂区的征收补偿款;2)不足部分由阜新市细河区人
民政府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最终建设费用按决算价和设备购置价结
算。
     2016 年 1 月 12 日阜封公司与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当地政府”)签署《招商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已就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自协
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已报经阜封公司母公司上市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上市公司业务规范的相关规定。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关联
人士无关联方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乙方: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1、本项目为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区,项目占地面积
       2
40000m ,房产总建筑面积约17831m 。其中:母线生产厂房建筑面积
       2
14336m (含下料区、焊接区、机械加工,贴建2层综合办公及辅助用
房)。
    2、新厂区项目建设投资预计5000万元,其中:土地1200万元,
生产和办公厂房以及附属不动产设施等其他投资费用约合38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1)东风路77号北厂区的征收补偿款;2)不足部分由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最终建设费用按决算价
和设施购置价结算。
    3、新厂区项目建设期力争在一年以内,新厂区投入生产后,依
法将北厂区的资产移交当地政府。预计在 2017 年上半年内阜封公司
新厂区正式投产。
    三、搬迁暨投资主体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
    1、公司名称: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850万美元
    3、实收资本:850万美元
    4、注册地址: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46号
    5、法定代表人:刘庆民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7、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封闭母线、变压器;
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
件,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
    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
司)出资570万美元,占67.3%的股本;
    高才科技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出资280万美元,占33.7%的股本。
    9、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3 年
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                      2014 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司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47,386,554.26    58,201,686.71   62,438,159.96
净利润(元)                 680,676.95      526,525.81      162,572.43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元)             106,455,081.73 109,238,727.84 108,970,544.07
净资产(元)             65,184,746.83    64,504,069.88   63,977,544.07
    四、搬迁具体事项
    1、搬迁时间
    新厂区项目建设期力争在一年以内,待项目建设竣工并满足生产
条件后,在六个月内搬迁完毕,完成新厂区生产线设备的完整修缮、
安装、调试、试生产、验收后,新厂区投入生产,同时依法将北厂区
的资产移交当地政府。预计在 2017 年上半年内阜封公司新厂区正式
投产。
    2、搬迁费用
    阜封公司承担整体搬迁工程中产生的所有搬迁费用,承担搬迁期
间阜封公司现有全部在册员工的薪酬,承担阜封公司自开始拆除日至
正式投产日期间发生的厂房、场地、办公场所的租赁费用。
    3、本次搬迁以“原拆原建”为原则,如现有设备、设施需要改
造升级的,由阜封公司自行完成。
   五、本次搬迁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搬迁的目的
    根据阜新市政府城市发展建设规划要求,通过政府征收及建设补
偿的方式,实施异地搬迁投资建设新厂区的项目,既能配合政府实现
城市治理、规划建设的客观要求,同时可彻底解决北厂区所面临的安
全隐患、环保及强制拆迁等阻碍企业长远发展的难题,并结合此次整
体搬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可提高母线类产品制造的工艺水平、产品
质量、生产效率及产能,提升企业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已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了
详细分析和论证,但仍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招商环境、政策变化、
价格上升或其它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的
风险。故新厂区项目建设进展和异地搬迁事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阜封公司北厂区拟异地搬迁到新厂区,移交旧厂区作为政府
城建部门开发用途,属于配合当地城市规划改造性质,阜封公司已提
前统筹规划了北厂区整体搬迁到新厂区的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新厂
区项目建设和北厂区的异地搬迁不会对阜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反而有利于加快阜封公司设备改造,促进阜封公司技术升
级,从而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促进产品和技术转
型升级,实现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
    上市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搬迁补偿款到位情况及整体搬
迁工作落实等事宜的进展情况。
    六、异地搬迁交易会计处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
予的搬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
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
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
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
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
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
    异地搬迁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的影响: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应
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预计搬迁补偿交易不产生任何营业外
利润和收益。
    七、独立董事《关于阜封公司北厂区异地搬迁暨政府搬迁补偿交
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王云孝、梁杰、刘洪光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本次附属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北厂区(东风
路 77 号)拟异地搬迁到新厂区,移交旧厂区作为政府城建部门开发
用途,属于配合当地城市规划改造性质,不会对附属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带来不利影响,有利于整体提高上市公司装备水平和制造能力,促
进产品和技术转型升级,实现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
    2、异地搬迁暨政府补偿交易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损益的影响: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第四项关于“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
迁补偿款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预计搬迁补偿交易不产生
任何营业外利润和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财务部门咨询审计机构后得出的专业判断和董事
会决议。
    八、备查文件
    1、阜封公司与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签署的《招商引资协议书》
    2、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
    3、新厂区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