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通过专人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新能源设备事业群 560 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新能源设备
制造领域的领先优势,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认购珠海南方广立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新增人民币 50,984,780.69 元的
注册资本,占增资后南方广立 45.939%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天顺新能源以人民
币 17,239,228.78 元的对价向珠海广投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
的南方广立 9.899%股权,以人民币 3,205,771.22 元的对价向南通实业有限公司
购买其持有的 1.841%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天顺新能源将持有南方广立 57.679%
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天顺风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8)。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