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了《浙
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并
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
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现将有关进
展披露如下:
一、进展情况概述
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认购并购基金,公司与杭州高
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新签订《杭州
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截至信息披露日,基金管理人及合伙人已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完毕,可以
依法开展相关投资工作。
二、投资基金的情况
成立背景: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及资产优化的进程,本公司发起设立
并购基金,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持续发展。基金管理人及合伙人情况如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出资 275 万元,占比 55%) (出资 225 万元,占比 4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
(LP) (注册资本 500 万元)(GP) 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 10945 万元,占比 54.725%) (出资 100 万元,占比 0.5%) (出资 8955 万元,占比 44.775%)
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2 亿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信息披露日,基金管理人及合伙人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完毕。根据工
商部门最终核准情况,相关主体名称确定如下:
1、2015-069 号公告中“杭州市盛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工商登记未予批
准,确定为“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015-065 号公告中“浙江省盛洲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因工商登记未予批
准,确定为“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15-065 号公告中“远洲集团旗下‘汇信资产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因工商登记未予批准,确定为“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268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卢文揆
5、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7 日
6、合伙期限:201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止
7、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8、合伙人:卢文揆 75%、邵逸野 20%、李晓博 5%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7WD1E8B
10、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尚未开展经营业务,基金
业协会备案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268 室-3
4、法定代表人:邵跃群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8 日
7、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35 年 12 月 17 日止
8、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9、股东情况: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75 万元,占比 55%;杭州昇合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25 万元,占比 45%。
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7WJJ47J
11、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三)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268 室-1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邵跃群)
5、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6、合伙期限: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止
7、经营范围:服务: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8、股东情况: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占比 0.5%;浙江
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945 万元,占比 54.725%;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8955 万元,占比 44.775%。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7WMKF1N
10、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尚未开展经营业
务。
四、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一)合伙人及出资
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 3 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
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1 个,有限合伙人 2 个。
普通合伙人一: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
0.5%。该出资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到位。
有限合伙人一: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10,945 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
的 54.725%。该出资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到位。
有限合伙人二:杭州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8,955 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
44.775%。该出资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到位。
(二)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时间为每年的 12 月。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
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
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
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
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
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
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五、基金的投资目标
并购基金通过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实现资本增值,为公司产业升级的战略目
标服务,为合作方及出资者获取满意的回报,投资目标主要为:
1、基金计划投资新材料、大消费、大健康、TMT、汽车后市场等领域相关
产业链的成长成熟期公司。
2、围绕企业的并购重组、资产注入、资本运作等事项,参与投资上市公司
股权投资、国企改制等项目。
3、可认购低风险、收益稳定、安全性能高的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信托计
划及受益权等金融产品。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2、本次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存在:投资决策风险以及投资后标的企业不
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以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