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自贸区金属矿产现货交易平台项目申请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的批复》(中(沪)自保管〔2015〕151 号),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钢联金属矿产国际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 矿产交易中心”)自贸区金属矿产现货交易平台作为资助补贴类项目 被列入保税区管理局 2015 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 资金支持项目范围。近日,金属矿产交易中心收到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拨付的专项发展资金定额补贴 200 万元人民币。 金属矿产交易中心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相关 规定对上述专项资金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2 日
上海钢联: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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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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