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有关本次大会的审议事项,公司已于2007年4月28日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并将会议文件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的议案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九点半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9楼浦江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8人,代表股份520,161,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433%。会议由董事长薛全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20,161,379(五亿二仟零拾六万一仟三佰七拾九)股,同意:520,115,023(五亿二仟零拾一万五仟零二拾三)股,占99.9911 %;反对:10,770(一万零七佰七拾)股,占0.0021 %;弃权:35,586(三万五仟五佰八拾六)股, 占0.0068 %。
(二) 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20,161,379(五亿二仟零拾六万一仟三佰七拾九)股,同意:520,114,209(五亿二仟零拾一万四仟二佰零九)股,占99.9909 %;反对:11,584(一万一仟五佰八拾四)股,占0.0022 %;弃权:35,586(三万五仟五佰八拾六)股,占0.0069 %。
(三) 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20,161,379(五亿二仟零拾六万一仟三佰七拾九)股, 同意:520,113,009(五亿二仟零拾一万三仟零九)股, 占99.9907 %;反对:10,770(一万零七佰七拾)股,占0.0021 %;弃权:37,600(三万七仟六佰)股,占0.0072 %。
(四) 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20,161,379(五亿二仟零拾六万一仟三佰七拾九)股, 同意:520,115,023(五亿二仟零拾一万五仟零二拾三)股,占99.9911 %;反对:10,770(一万零七佰七拾)股,占0.0021 %; 弃权:35,586(三万五仟五佰八拾六)股, 占0.0068 %。
(五)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1,101,027,2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198,184,913.10元,结余的313,772,912.34元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20,161,379(五亿二仟零拾六万一仟三佰七拾九)股,同意:519,940,944(五亿一仟九佰九拾四万零九佰四拾四)股,占99.9576 %;反对:184,849(拾八万四仟八佰四拾九)股,占0.0355 %;弃权:35,586(三万五仟五佰八拾六)股,占0.0069 %
(六)《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该事务所本年度的报酬事宜。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20,161,379(五亿二仟零拾六万一仟三佰七拾九)股,同意:520,112,033(五亿二仟零拾一万二仟零三拾三)股,占99.9905 %;反对:10,770(一万零七佰七拾)股,占0.0021 %;弃权:38,576(三万八仟五佰七拾六)股,占0.0074 %。
(七)《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履行回避义务,不参加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5,654,100(三仟五佰六拾五万四仟一佰)股,同意:35,605,044(三仟五佰六拾万零五仟零四拾四)股,占99.8624 %;反对:10,770(一万零七佰七拾)股,占0.0302 %;弃权:38,286(三万八仟二佰八拾六)股, 占0.1074 %。
(八)《关于收购上海百联中环购物中心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履行回避义务,不参加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5,654,100(三仟五佰六拾五万四仟一佰)股,同意:35,606,244(三仟五佰六拾万零六仟二佰四拾四)股,占99.8658 %; 反对:9,570(九仟五佰七拾)股,占0.0268 %;弃权:38,286(三万八仟二佰八拾六)股,占0.1074 %。
(九)《关于收购上海建配龙房地产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履行回避义务,不参加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5,654,100(三仟五佰六拾五万四仟一佰)股,同意:35,536,516(三仟五佰五拾三万六仟五佰拾六)股,占99.6702 %;反对:79,298(七万九仟二佰九拾八)股,占0.2224 %;弃权:38,286(三万八仟二佰八拾六)股,占0.1074 %。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委派徐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合法有效;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 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股东大会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