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匹凸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6年 1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监事推举王建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于 2015年 12月 25日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帐应收及应付款项的议案》,详见公告《匹凸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5-144)、《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帐应收及应付款项公告》(临 2015-145);随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2065号问询函,需公司就核销的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具体需说明的事项详见 2015年 12月 26日公告的《关于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临 2015-147)。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对本次核销的 129笔应付款项“确实无法支付”出现的原因、时点及应当予以核销的时点再次进行逐笔核实,经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监事会决定撤销前述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核销公司长期挂帐应收及应
付款项的议案》中 129笔应付账款的核销,即对上述 129笔债务不在2015年度进行账务处理(核销),待逐笔核查清楚,重新履行核销审核相关程序后,再进行账务核销处理。上述事项将对 2015年损益产生影响,详见《2015年业绩预亏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消核销公司长期挂帐应付款项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应对 129笔应付款项“函询或公示”后再进一步仔细核查,待逐笔核查清楚,并与律师、会计师沟通一致后,再重新履行核销审核相关程序后,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