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撤消核销公司长 期挂帐应付款项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本次核销的129笔应付款项“确实无法支付”出现的原因、 时点及应当予以核销的时点再次进行逐笔核实,并决定对129笔债务 不在2015年度进行账务处理(核销),待逐笔核查清楚,重新履行核 销审核相关程序后,再进行账务核销处理。该处理办法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撤消上述应付账款的核销。 独立董事:陈旺新 王书亚 2016 年 1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 陈旺新 _ 王书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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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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