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在2007年5月15日、5月16日、5月17日连续三日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特作如下说明: 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经营层,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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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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